“一有督查组来,全县各级相关部门一半的干部就得待命。”“督查太多,找不到工作重点,不得不平均发力。”近年来,整体上看督查有力推动了工作进展,但在一些地方督查工作走形变味,催生新的形式主义,导致基层负担越减越重。对此基层干部反映比较集中,需引起警惕。
督查检查是推动工作的重要方式,其前提是实事求是,核心要义是抓落实。早在2018年,中办就印发了《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针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加强对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统筹规范。
然而,有的各种督查检查越来越密集,由以前的组团督查、重点督查,发展到分批、分次督查,导致基层正常工作时间常常是三分之一用来应付督查;有的干部奔着“反对形式主义、给基层减负”来的督查,来了后不过是开个会,看材料、查台账,变成了走马观花转一转、浮皮潦草看一看的形式主义表演;还有的很多优秀干部甚至因为在督查中被查出因发文开会不及时、工作留痕不完备等“形式”问题被追责,无法晋升......一些名目繁多、频次过密的督查检查考核,重留痕轻实绩、不问因果就追责问责的做法,成为抓落实过程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给基层干部群众带来困扰。
何以如此?一方面,只唯上不唯实,有的干部不把心思和精力放在科学统筹、改进方法上,而是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出政绩”,于是搞花拳绣腿、繁文缛节,做表面文章。另一方面,一级有一级的职责,一层有一层的担子,但有的地方或部门把督查检查当做推卸责任的手段,导致责任层层“甩锅”,折射出干部作风飘浮、担当缺位。
从某种意义上讲,没有外在督导,就没有深入落实。问题在于,督查检查考核务必把握时度效,督在关键、查在要害、考在实处,避免过多过频。现实中,脱离地方工作实际的“督”和只挑毛病、不找办法的“查”,都是形式主义,这不但对推进工作没有益处,反而搞得想干事、能干事的领导干部人人自危,缩手不前,最终让地方干不成事。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新征程上要有新作为,新时期要完成新任务,不但要轻装上阵,还得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这就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督查检查相关规定,严禁重复督查、多头督查、越权督查,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基层干部全神贯注干工作、心无旁骛抓落实。(向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