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不容亵渎 政法机关打好维护英烈权益“组合拳”

◆ 检察公益诉讼全力维护英烈名誉荣誉

  ◆ 各级法院严惩侵害亵渎英烈违法行为

  ◆ 持续跟进监督确保英烈纪念设施完好

  ◆ 暖心行动给予英烈遗属更多关爱呵护

□ 本报记者 蔡长春

3月24日,微博用户“YvonnAlmond”在网上发布丑化英雄烈士的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迅速展开调查,次日便查获犯罪嫌疑人许某,其对发泄个人情绪、侵害英烈名誉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许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黄继光能否真的堵住枪眼”“方志敏及其红军绑架一对美国传教士夫妇”……近年来,诋毁、污蔑英雄烈士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烈士陵园墓地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疏于保护管理等问题。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英雄烈士不容污蔑和亵渎,烈士陵园墓地理应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近年来,尤其是2018年5月1日英雄烈士保护法施行以来,全国各级政法机关依法严厉打击诋毁污蔑英烈行为,大力推动保护烈士陵园墓地,努力打好维护英烈权益法治“组合拳”,赢得社会广泛赞誉。

维护英烈名誉荣誉

今年2月20日16时许,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接报,网民“知名Zed”在新浪微博评论区发表了一条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的言论,立即展开调查。次日,杨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公益诉讼、法院判决……面对侮辱诽谤英烈的行为,政法机关果断亮剑、严惩不贷。

某网络店铺出售的两款贴画中,一款印有“董存瑞舍身炸碉堡”形象及显著文字“连长你骗我!两面都有胶!”,另一款印有“黄继光舍身堵机枪口”形象及显著文字“为了妹子,哥愿意往火坑跳!”。

2019年10月,浙江省杭州市一居民从这家网店购买上述贴画后,认为网店经营者侵害了董存瑞、黄继光的名誉权,伤害了自己的爱国情感,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举报。

西湖区检察院当即发布公告通知两位烈士的近亲属提起民事诉讼。公告期满后,无符合条件的原告起诉,检察院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杭州互联网法院认为,该网店经营者通过网络平台销售亵渎英雄烈士形象贴画的行为,构成对董存瑞、黄继光等英雄烈士的名誉侵权,社会影响恶劣,判决其立即停止侵害行为,销毁库存、不得再继续销售涉案贴画,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近年来,检察机关依法建立起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案件的公益诉讼制度。多地检察机关积极部署开展保护英烈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全力维护英烈名誉荣誉。

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江西、广西等地检察机关对侵害方志敏、雷锋等英烈权益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8件。

英雄烈士保护法颁布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即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加强对英烈的全面保护,依法惩处侵害英烈权益、亵渎英烈形象等违法行为。

“审结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2件,对侵害方志敏、董存瑞、黄继光、木里救火牺牲勇士等英烈权益的行为,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旗帜鲜明地捍卫英烈荣光。”2020年最高法工作报告这样写道。

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与英雄烈士保护法相衔接,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被今年的最高检工作报告点名——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

保护烈士陵园墓地

2020年3月,山西省古交市人民检察院在梅洞沟烈士陵园摸排时,发现陵园内纪念碑体文字缺失,场地大面积塌陷,坝堰墙体多处破损、祭台损坏,陵园无人清扫,附近堆放大量建筑及生活垃圾。

古交市检察院立即履行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及时整改,充分捍卫英雄烈士荣誉与尊严。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保护烈士陵园墓地,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广泛开展保护英烈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越来越多的烈士陵园墓地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2020年“八一”建军节前夕,陕西省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结合管辖特点,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开展铁道兵等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发现位于紫阳县高滩镇的大坝烈士陵园存在保护不力的现象。

安康铁检院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紫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英烈纪念设施得到有效保护。通过持续跟进监督,检察建议迅速转化为整改措施。

2019年清明时节,湖北省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英烈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检查烈士陵园及零散烈士墓地10个,就烈士陵园墓地保护不力等问题向相关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山西晋城检察机关在2019年底启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立案办理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3件,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均已整改到位。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切实履行“维护英烈尊严,让英灵得以安宁”的庄严承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爱护英烈遗属亲人

私刻公章、编造信息,让妻子冒充烈士遗属领取抚恤金……基层干部罗某共骗取烈士抚恤金8万余元,这是多年前曝光的一起虚报冒领烈士抚恤金案,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罗某提起公诉。

事后,宁都县有关部门一方面依法对罗某进行严肃处理,另一方面加强管理烈士遗属抚恤金、军属优待金,严格审查和发放程序。

英烈的名誉荣誉需要维护,英烈的遗属亲人也需要爱护。政法机关通过一系列暖心行动,给予英烈遗属亲人更多关爱与呵护。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向有关部门发出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相关部门加强对英烈家属的重视,用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英烈遗属亲人的实际困难。

安徽省公安机关把关爱公安英烈家属摆在突出位置,穷尽措施、用心用情,落实好优抚优待政策,千方百计办实事、解难事,使英烈的父母得到妥善照顾、子女受到良好教育,让他们享受到应有的尊荣。

不仅如此,政法机关还通过发文号召系统内政法干警向英烈学习、组织巡回报告团等方式,学习英烈事迹、传承英烈精神。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政法机关多措并举全力打好维护英烈权益法治“组合拳”,以法治温暖告慰英烈英灵,在全社会营造出共同维护英烈尊严、崇尚英雄、缅怀英烈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