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

近年来,保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加快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分类整治、矿区修复等手段,综合整治露天矿山17家,恢复治理露天矿山362.8亩,进一步促进了全县绿色矿业发展和矿区地质环境治理保护。

全面开展摸底排查。以违法违规开采和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为重点,全面查清全县露天矿山17家,并在全面核查露天矿山开发利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等情况的基础上,对17家露天矿山逐矿逐项登记汇总,分类建立台账,提出整治意见。

依法开展露天矿山整治。结合实际,按照“谁治理、谁受益,谁破坏、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依据“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要求,对全县17家露天矿山企业按照“一矿一策”综合整治方案进行集中整治,恢复治理露天矿山362.8亩。同时对责任主体灭失的3家露天矿山,积极向上申报项目争取治理补助资金。

加强露天矿山的审批管理。严格管控露天矿山矿业权数量,进一步规范矿业权新立、变更、延续登记的审批。对不符合开采、安全、环保等条件的露天矿山,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依法注销采矿权,从源头上实施有效管控,确保资源合理开发和环境保护。

落实矿区环境治理恢复长效机制。不断加强与县生态环境、水利、林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处理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与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方案之间衔接,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全面从严管理的工作合力和态势,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挖滥采的露天矿山,坚决依法查处予以关闭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