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等进口未漂白纸袋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

据商务部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1年4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为:如果终止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

详情>>商务部公告2021年第5号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日本的进口未漂白纸袋纸反倾销措施发起期终复审调查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