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近日,记者观察发现:城区内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光千路上的多个人行横道处,不少司机对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视若无睹。而在体育场前的人行横道处,短短5分钟内就有3辆机动车未礼让行人。同时,记者也看到,不少市民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穿马路,给交通安全带来隐患。
礼让行人既是礼也是法,更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礼让行人的文明行车习惯。
同时,记者也提醒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随意横穿马路。需过马路时,请自觉走斑马线,做文明市民。
见习记者:樊世琦 汪镇杰 蒋俊杰
编辑: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