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作为内容生产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近年来可谓异军突起。1分钟左右的短视频里,有生动活泼、诙谐有趣的内容,让很多人刷起来难以停手。
不过,短视频制作涉嫌盗版侵权问题,日益引起关注。其中大量短视频利用影视作品作为素材,既涉嫌侵犯版权,又存在歪曲、丑化影视人物及其表演者形象等情况,让许多影视从业人员不无愤慨。这已经成为短视频平台发展的一大瓶颈,若得不到解决,势必引发大量纠纷和诉讼。
据中新网报道,近日,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局长于慈珂表示,今年国家版权局将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有关部门亮明了态度,接下来应该会开展相应的整治行动。
整治短视频盗版侵权现象,除了要强化平台主体责任,由平台及时查删侵权作品、对侵权作品和账号进行清理外,还需要发挥好影著协、音著协等协会组织的作用,加大介入力度,维护好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在这里要区分好,什么是合理使用,什么是侵权盗版,否则可能会存在“错杀”。
其实,如果短视频创作者能在自觉维护版权的前提下,合法使用影视作品的素材,则可取得共赢的效果。具体来讲,相关著作权协会在做好版权作品登记后,与各短视频平台签约,由平台付费购买相关影视作品的素材使用权(允许进行二次创作),然后再由协会将相关收益分配给权利人。这样的话,短视频创作者便可使用平台已付费的、经过授权的影视作品素材来进行剪辑和创作。如此,影视作品的版权得到合理保护,短视频创作者获得创作空间,而平台也从短视频作品的发布和浏览中收获流量。当然,如果平台没办法完全承担相关版权授权费,也可多少向创作者收费,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这样的做法在图片等领域也有先例。原先,许多自媒体创作者由于缺乏图片版权意识,被一些图片库提起诉讼,吃了大亏。其后,一些自媒体平台干脆直接向图片库付费,然后把图库免费提供给创作者,一举解决了图片侵权问题,又提高了创作者的积极性,可谓合作共赢之举。
短视频平台也不妨借鉴这一模式。当然,影视作品版权可能比图片版权更为复杂,这就需要各方坐下来好好协商,共同探索可行路径。
整治短视频盗版侵权,是为了规范市场;搭建版权交易平台,则可实现共赢。二者并不相悖,都是基于保护版权。(魏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