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学习新修订《固废法》

近日,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干部职工及相关企业深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该局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围绕新修订《固废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概念、固废污染环境防治的原则、基本要求及各类固体废物的特别要求、行政处罚、污染环境罪等方面进行学习,进一步提升我县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相关企业要迅速开展自查,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加大对《固废法》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作者:施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