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贸区遇上国家级新区 “舟山模式”获复制推广 | 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走进经济特区国家级新区

  

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杨晓波)2017年4月1日,浙江自贸试验区正式挂牌运行,实施范围为119.95平方公里,全部位于舟山市。作为国家级高新区,舟山群岛新区的发展再次迎来政策助力。

浙江自贸试验区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胡朝麟在“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走进经济特区国家级新区”网络主题活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云座谈会议上介绍,四年来,舟山群岛新区认真落实国家战略,全力推进油气全产业链建设,积极打造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提升大宗商品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作出了积极贡献,起到了“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年来,浙江自贸区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走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之路,特别是围绕油气全产业链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实践。”胡朝麟告诉记者。

他介绍,目前已经形成了161项具较高含金量、特色鲜明的制度创新成果。制度创新具有三个方面特征:一是“首创率”比例较高。161项制度创新成果中,77项为全国首创,“首创率”为47.8%,充分体现了首创性、差异化探索。比如,率先在全国试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成品油非国营贸易出口、成品油批发无仓储等贸易自由化改革;率先在全国承接船用燃料油加注权限下放;率先推动大宗商品交易期现一体化合作等。

二是“集成性”特点突出。超过一半的制度创新成果集中在油气相关领域。聚焦油气贸易、交易、储运、加工等全产业链,加快建设油气领域系统化闭环改革体系。特别是在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方面,全面对标新加坡,围绕保税船用燃料油加注主体、油源供油、贸易交易、通关监管等全领域,下发5批改革创新任务清单,形成了行业准入、技术标准、通关监管等31项集成性创新成果。

三是“实效性”作用显著。我们坚持问题导向、产业导向,注重从企业需求、市场反响等角度推进改革,为企业发展提供实效性的制度保证。比如,为降低进口燃料油成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不同税号保税船燃混兑”,推动燃料油价格下降约5美元/吨。

四年来,舟山群岛新区在制度创新成果可复制可推广上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浙江经验”在全国范围复制推广数量和质量上都走在第三批自贸试验区前列。

据商务部统计,目前浙江自贸区已经有28项创新经验被全国复制推广,其中国际航行船舶进出境通关全流程一单多报等11项列入国务院试点改革经验复制推广名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4项列入商务部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