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的一纸裁定书,让沉寂两年的比亚迪“广告门”事件再次回归公众视野。
“本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本案被执行人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布的这则执行裁定书基本宣告,曾经处在比亚迪“广告门”风暴中心的上海雨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雨鸿”),如今已濒临破产边缘,30余家涉事广告商高达11亿元的合同款面临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尴尬境地,成为“水中月”“镜中花”。
“广告门”事件最新裁定
上海雨鸿无财产可供执行
《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这一曾经惊动广告圈和汽车圈的合同诈骗案,事实真相经法院审判已基本揭晓:事件的核心人物李娟未经比亚迪公司许可,擅自设立“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部办公室”,自称为“负责人”,使用私刻印章与几十家广告商签订比亚迪品牌广告推广合同,未付款项高达2.47亿元。此外,李娟还冒用上海比亚迪名义,许诺高息回报,以向与比亚迪品牌有关的广告项目垫资为名,诱骗被害单位上海霜阳、上海睿思哲等广告公司与其冒名的上海比亚迪或其指定的上海雨鸿签订各类合同,骗取钱款1.75亿元。
2018年7月12日,比亚迪官方发布一则《关于李娟等人冒用比亚迪名义开展相关业务的声明》称,2017年5月份,李娟使用上海雨鸿的名义,主动与比亚迪联系并开展免费广告宣传,随后伪造比亚迪公司印章、冒用公司名义开展业务。
比亚迪还在声明中表示,李娟涉嫌伪造其印章及合同诈骗罪,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比亚迪对李娟等人用伪造印章与相关公司签署合同等事宜概不知情,与该公司无关。
这则声明激怒了涉及其中的数十家广告供应商。一方面,广告商们纷纷质疑比亚迪“不知情”的真实性;另一方面,李娟表示,自己被自称为比亚迪“隐形”董事的陈振宇欺骗,进而要求广告供应商自掏腰包为比亚迪办活动、做广告宣传。因三方各执一词,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一度陷入“罗生门”,并引发广告圈和汽车圈的强烈关注。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李娟的“双面生意”始于2015年,自诩为“上海比亚迪电动车有限公司华东区域市场部总经理”的她,在面对广告商时,“代表”的是比亚迪;在面对比亚迪时,李娟则以“上海雨鸿高管”的名义自居。3年间,李娟与30余家广告公司合作了大量活动及广告投放,其中就包括“赞助英超足球俱乐部阿森纳”这一明星项目。直到2018年,多家广告商因收不到高达11亿元的回款,在找到比亚迪总部后,才令事件大白于天下,并引出上述比亚迪关于“广告门”的相关声明。
2019年年底,李娟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至此,轰动一时的比亚迪“广告门”事件才暂告一段落。
最新消息显示,2021年4月29日,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比亚迪“广告门”事件的后续执行作出新的裁定。奉贤区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上海雨鸿)名下的财产,无财产可供执行。
广告业竞争乱象丛生
涉事广告商垫资难收回
2019年12月31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李娟有期徒刑14年。但因此引发的余震,并未就此平息。“与我情况类似的几十家广告商和供应商,还在坚持走诉讼程序。”上海速肯广告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李娟被判多少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活儿已经为厂家(比亚迪)干完了,到现在钱还没拿到。再这样下去,公司就被拖垮了,很可能会破产倒闭。”
但据了解,作为比亚迪“广告门”事件风暴中心的上海雨鸿,同时也是比亚迪授权入库的供应商,如今已濒临破产边缘。
《证券日报》记者查询后得知,目前上海雨鸿共涉及30条法律诉讼、10条限制消费、11次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均是在比亚迪“广告门”事件之后产生的。其中,进入终本案件的有7个,皆在2021年出现,执行标的总金额约3042.85万元,全部未履行。
值得一提的是,受比亚迪“广告门”事件牵连的公司远不止上海雨鸿一家,还有30多家广告商因被拖欠资金而陷入经营困境,且有多家广告商已濒临破产。其中,上海速肯广告就因未支付广东卫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广告资源费及违约金,已被法院列为失信公司与限制高消费企业;上海霜阳广告也多次陷入借贷纠纷,被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上海竞智广告也面临同样处境。
时至今日,比亚迪、上海雨鸿以及30余家广告公司在事发后都以受害者自居。从对李娟的判决书来看,在李娟入狱、广告商讨要钱款无果的同时,比亚迪也未能独善其身,面临多起法律诉讼。2018年,比亚迪被上海千乘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告上法庭;2020年4月份,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上海威瑞广告诉比亚迪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上海速肯广告也在2019年前后以服务合同纠纷为由起诉了比亚迪,但在今年年初已撤诉。
新浪财经专栏作家林示认为,很多广告公司为了获得相关业务,不惜低价去竞标,甚至采取垫资方式透支企业信用,提前从合作项目中获取利益,严重损害了其他广告企业的正当利益,形成广告业一大乱象。“业内在持续关注该事件的进展,后续判决结果对类似案件的诉讼将会有指导性作用。”林示表示。
作为“广告门”事件另一主角的比亚迪,除了深陷诸多法律纠纷之外,在“广告门”事件的阴霾下,不仅2018年期间的股价出现大跌,公司的声誉也蒙受巨大损失,被外界质疑“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据《2018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核信息表》显示,2018年比亚迪获得的新能源汽车补助额高达36.32亿元,但当年公司净利润仅为27.80亿元,同比大幅下降31.63%。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表示,李娟的无权代理行为,若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比亚迪则需履行对30多家广告供应商的合同义务;即便不符合表见代理的构成,广告商垫付的部分确实为比亚迪带来了营销收益,基于公平原则,比亚迪也有必要对不当得利给予适当补偿。
比亚迪随后曾多次发布声明称,愿意与相关公司保持积极沟通,共同商讨合理的解决方案。有涉事广告商也向《证券日报》记者透露,比亚迪曾分别找到包括他在内的多家广告商,许诺称未来会有业务合作和倾斜。“大部分同行都答应了,只有亏损最多的几家还在坚持诉讼。”该广告商如此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