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1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组18日在京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王东明出席。
在听取有关法律实施主管部门汇报后,王东明指出,企业破产法是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法律制度。对企业破产法开展执法检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防范重大风险的有效抓手,也是协同推进法律修改的现实需要。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法律实施的关键问题,督促有关方面履行法定职责、落实法律责任、依法推进工作;要精心组织,严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做到全面深入、重点突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 人民日报 》( 2021年05月19日 07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