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救灾资金已全部下拨至受灾县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云南、青海地震发生后,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各成员单位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协助指导地方开展人员搜救、物资调拨、群众安置等抢险救援工作。目前,中央救灾资金已全部下拨至受灾县,救灾物资正有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中小学校逐步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应急管理部云南、青海工作组协调对接有关部门现场工作组细化落实疫情防控、次生灾害监测、受损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同时加强震情监测和趋势分析,做好各项防范准备。云南、青海震区645名消防指战员共搜救19人,排查险情680处,转移疏散群众5662人。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群众搭建帐篷,为受灾群众发放药品和食品,参与防疫和巡诊工作。此外,其他有关部门也积极做好各项救灾工作。住建部累计完成民房排查评估1.6万户、公共建筑650余栋;交通运输部派出两个现场工作组及专家组,对震区桥梁、隧道等公路基础设施开展灾损排查。截至目前,玛多县S219省道花久线昌麻河大桥路段抢通便道,通往青海灾区的国省干线公路全部抢通;发改委、国资委指导有关力量恢复两地供电,目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正常;工信部持续跟踪地震灾害、工业企业损失、应急物资需求等情况;卫健委派出14名专家支援两地灾区,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截至目前,云南医疗卫生机构收治32人、青海医疗卫生机构收治18人;自然资源部工作组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76处;水利部工作组开展水利设施隐患排查;农业农村部指导两省灾区畜牧兽医部门抓紧统计核实受灾情况,落实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理和养殖环境消毒,指导灾后畜牧业生产恢复等工作;中国地震局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流动监测,连续组织9次震后趋势专题会商,已发布云南漾濞地震烈度图,确定青海震区九度和八度影响区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