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 健全保护体系 守护孩子成长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正式施行。根据“两法”有关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6月1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据介绍,在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方面,2018年至2020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7万人,起诉17.1万人。2020年,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开展救助4338件,同比上升2.6倍。同时,针对反复询问容易造成“二次伤害”的问题,检察机关推动建立集取证、心理疏导、身体检查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1029个。

新修订的“两法”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入职查询、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等制度机制上升为法律规定,为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指明了方向。“‘两法’施行后,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成为法律的刚性规定,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副厅长李峰介绍,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一方面将查询主体扩大至所有的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另一方面将查询信息扩大至性侵害、虐待、拐卖等违法犯罪。最高检将会同公安部在建立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建立覆盖性侵害、虐待、拐卖等违法犯罪的信息库,为相关单位入职查询提供条件。

同时,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规定,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涉及公共利益的,人民检察院有权提起公益诉讼”,这为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据统计,2019年至2020年,检察机关共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032件,以诉前检察建议结案1987件,占比达97.8%。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认为,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具有涵盖领域和监督对象多样化的特征,检察机关抓住“公共利益”这个关键,围绕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后果严重等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公益诉讼。

据介绍,在深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面,检察机关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少捕慎诉”,依法宽缓到位,促其健康成长。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检察机关不批捕4.7万人,不起诉2.8万人;对罪行严重的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宽容不纵容,批捕涉罪未成年人8.4万人,起诉11.6万人。史卫忠介绍,检察机关将积极履行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成员职责,健全与专门学校衔接机制,推动形成对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重新犯罪预防的分级教育矫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