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劳动者】李晓东:甘当“店小二” 争当“多面手”

李晓东是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的检察官。无论是在信息技术、控诉申告、案件管理岗位,还是在驻村扶贫工作上,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把各项工作都做到极致,被同事誉为“多面手”。

5月27日,在儿童节到来之际,李晓东和司法救助办案组的同事到过渡湾镇中心学校,对司法救助当事人小宝和小花(均为化名)进行回访,并给孩子送去节日礼物。   

2020年9月,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宋某酒后驾驶三轮摩托车致被害人王某当场死亡。宋某是精准扶贫对象,妻子多年前病逝,一人独自拉扯两个孩子小宝和小花。案发后,除了给付被害人家庭2万元丧葬费外,宋某已无力赔偿剩余款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晓东和其他办案检察官来到宋某家中实地察看,发现宋某家中十分困难,两个孩子无人照看,生活也没有着落。李晓东随即联系相关部门商讨对两个孩子实施救助。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李晓东: 一是和团县委、妇联申请联合救助;二是和民政部门协调落实两个小孩儿“事实孤儿”保障政策;三是联系当地村委会确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四是建立案件跟踪回访机制,确定专人定期回访,及时了解小宝和小花的生活学习状况;五是在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见证下,多方签订救助金监管协议,对救助金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救助金用在两个小孩学习生活等合理支出上。  

为实现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体现民生关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让“事实孤儿”等亟待救助的群体切实得到帮助,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救助的温暖,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司法救助办案组,院党组指定李晓东负责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的收集。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李晓东:在案件管理、日常信访接待、与业务部门沟通协作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将司法救助关口前移,积极拓宽司法救助案源,变被动“上门求助”为主动“上门救助”,不等不靠,有效地提升了司法救助案件办理质效。

2020年,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9件,救助因案致贫困难群众9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9万元。

在保康县人民检察院,李晓东还有另一个称号——检察多面手。作为信息技术骨干,他具体实施“科技强检”工作,保康智慧检务建设走在全市前列,连续多年被上级院评为优秀;作为案件管理部检察官,他认真做好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件评查,提升全院案件质效;作为控申检察官,他主动作为,把司法救助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将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精准扶贫深度融合,被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计集体三等功一次;作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他服从大局,克服困难,常年累月坚持吃住在村里,扎实帮助村里做好产业发展等工作。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徐声明:李晓东同志,从橄榄绿到检察蓝,从部队到检察院,变的是角色,不变的是初心。自入检以来,对待工作认认真真、任劳任怨,用行动诠释了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本色,是我们身边的榜样、工作上的“多面手”。

从检察新兵到业务骨干,功在平时,重在积累。李晓东数十年如一日,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始终保持昂扬饱满的工作热情、迎难而上的拼搏精神和追求卓越的进取态度,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付出。

保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 李晓东:我将身体力行,践行一名检察官的初心使命。立足本职,服务全院大局,开展好检察信息技术、控诉申告、案件管理工作,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精细化司法需求,当好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金牌店小二”。

全媒体记者:陈梦鸽 

见习记者:李婧璇 

通讯员:姜家肖

编辑:莲花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