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发放首张电动自行车号牌

6月10日,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人保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市民程女士领到“襄阳B00001”电动自行车号牌,这是我县向市民发放的首张电动自行车牌照。程女士表示:“办了车牌,感觉在路上行驶更有安全感了。”

据了解,《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规定,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全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号牌(蓝牌);不符合国家标准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两轮电动自行车,核发全市过渡期号牌(绿牌),过渡期至2024年5月31日,过渡期满不得再上路行驶。

目前,电动自行车实行免费办理登记挂牌,提倡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购买人身类保险。

来源:特约通讯员  欧阳智慧

通讯员:李辉敏

编辑:丽丽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