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一些乱窜的三轮车,少一些无序的“黑车”载客,乘客、行人就会多几分安全的保障。
为了严格管理电动三、四轮车,7月12日,北京市公安局等部门发布了“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政策”,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因现实中不少老人以此类车辆代步,因此电动三轮、四轮俗称“老头乐”。长期以来,不少电动三轮、四轮车在城市街头随意穿行,胡同钻得,小区进得,无处不去;能载客,能运货,无所不能。甚至某些车辆的速度一点也不输机动车,但却与行人、自行车等挤在人行道上,无视红灯,恣意横行。现实中,不少人都有过被惊吓、被冲撞的不愉快经历,有人甚至为此起过冲突。
此次北京多部门联手治理电动三轮、四轮车,体现了一种积极的行政思维和担当精神,值得肯定,这也是城市公共治理的必由之路。
要知道,电动三轮、四轮肆虐城市由来已久,民众多有烦言,近年来虽总有治理的呼声,但实际效果却并不明显。这也从一个侧面表明,当下拿出来的治理之策,注定会面临着一定的反弹,非有绝大的信心、执行力,以及周全的办法,同样可能会功败垂成。
这是因为,当下在城市,特别是在城乡接合部,电动三轮、四轮车已经十分普及,且数量相当庞大。仅仅只靠一纸禁令就想“紧急刹车”,任务艰巨,并不轻松。现实就摆在眼前,一方面,一些人群载客运货,以此谋生;另一方面,不少老年人以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事实上,这也是此前多年来屡屡治理屡屡遇阻的症结所在。
特别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常常用电动三、四轮车作为代步车。但这部分人群又很难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对于这个群体来说,电动车是老年人的出行“刚需”,但同样不能忽视的是,“安全”同样也是“刚需”。因此,配合电动车治理行动,不仅是为了自己的安全,也是为了别人的安全。对此,受影响的老年人也应对新政多抱有一些理解。
治理电动三轮、四轮车需要标本兼治。不仅要路上查车,禁行、禁停,也要从产销源头进行治理。此次多部门通告明确要求,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卡住了生产和销售,也就从根本上卡住了源头。
此外,一项政策能否产生现实效果,也要看执行力如何。这对相关管理部门而言,也是一次考验。能不能把纸上、网上的通告落到实处,有待于各方面的努力。
当然,任何一项公共政策,都要综合考量方方面面的因素,尽量做到兼顾各种利益,这也是政策能够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此次治理明确设定了两年多的过渡期,体现了政策的温度与政府的关心。这个过渡期,既是一种缓冲,也是一个认识不断加深、调整的过程。相信人们会逐步认识到政府治理的强大决心,进而依法依规而行。
此外,取缔电动三轮、四轮车,也提醒有关部门要转变思想和观念,以城市治理的思维,更加完善公共交通,在城市的“毛细血管”等等微观层面进行精细化治理和疏导,为民众出行、运输等提供更加便利的替代服务。
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北京理应有更好的交通秩序、更安全的出行环境,以及更有序的城市面貌。并不是说电动三轮、四轮的存在会影响观瞻,主要仍在于城市出行品质的提升。少一些乱窜的三轮车,少一些无序的黑车载客,乘客、行人就会多几分安全的保障。而所有的提质增效,最终都是为了让公众更宜居宜业,有更多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