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中国国内四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当前反恐怖形势平稳

中新网北京7月13日电(记者 郭超凯)中国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刘云峰13日在北京表示,中国反恐怖工作取得长足进展,各项反恐措施有效落实。当前中国的反恐怖形势平稳,社会持续安全稳定,国内四年多未发生暴力恐怖案事件。

当天,公安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有关情况。刘云峰在会上表示,当前,全球恐怖袭击事件频发,对暴恐极端人员的刺激示范效应强烈,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仍面临着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个别人员在境外恐怖势力的拉拢煽动下,实施破坏活动的风险不能完全排除。特别是“东伊运”恐怖活动组织在境外利用互联网发布暴恐音视频,宣扬恐怖主义思想,传授武器使用和制爆技术,不断派遣受训人员潜入我境内策划实施恐怖活动。受部分国家和地区安全形势影响,我海外机构、人员面临的恐怖威胁有所增大。

2001年10月,中国成立了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工作,办公室设在公安部。在这一领导机制下,外交、公安、国家安全、网信、金融、应急管理等部门,合力开展反恐怖情报信息搜集研判、恐怖活动调查处置、涉恐风险防范应对、去极端化、反恐怖国际合作等工作。各地也都成立了本地反恐怖工作领导机构。

刘云峰指出,中国积极加强反恐法治工作,坚持预防打击恐怖活动和保障人权并重。一方面,不断完善反恐怖法律体系,为反恐怖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供支撑;先后修订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多部法律。201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对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处置、保障措施等作了系统规定。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相关案件的定罪标准、办案程序、证据使用和工作机制等进一步予以明确规范。

另一方面,中国的反恐怖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依法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相挂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