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网络盗播体育赛事难在哪儿?如何破?

新华社北京8月2日电 题:治理网络盗播体育赛事难在哪儿?如何破?

新华社记者于也童、冯松龄、李典

激动人心的东京奥运会、精彩纷呈的欧洲足球锦标赛……网络观赛已成为广大网民暑期的一项重要文化活动。不仅如此,数以亿计的用户人群、规模庞大且持续增长的市场规模,更让体育赛事网络直播成为公认的“金矿”。

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盗播技术门槛低、法律维权成本高、公众版权意识仍待提高等原因,当前网络盗播体育赛事仍然屡禁不绝,近期的东京奥运会、欧洲足球锦标赛等均被一些网络平台侵权盗播。

  上百家平台盗播东京奥运会、欧洲足球锦标赛等热门赛事

记者从东京奥运会赛事直播版权方了解到,据其监测系统显示,自7月21日首场赛事开始以来,已发现42家网站侵权点播比赛。23日开幕式当晚,仅有延时点播权限的腾讯视频直播了奥运会开幕式。事后腾讯针对此事发布公告表示,直播行为“系对点播版权超范围使用”“收到版权方要求立即停止超范围使用,下线直播流”,并就此向公众及版权方道歉。

据欧洲足球锦标赛版权方监测系统显示,从6月12日揭幕战起,国内就有百余个平台、渠道涉嫌侵权播出相关内容。7月12日欧锦赛决赛,版权方共监测发现直播侵权平台107个,电脑端126个。为吸引用户,部分平台还大张旗鼓地对直播进行宣传。

记者以“欧锦赛直播”为关键词在网上检索,出现大量相关结果。一些网站可以直播回放,还有一些以嵌套、跳转的方式,赚取流量。如一个名为“体育直播”的网站,可以观看多项热门赛事,每项下面都链接了六七个可供跳转的直播网站,还标注了“最快”“超清”等关键词。

记者调查发现,网络盗播案件近年来上升趋势明显,从电竞类游戏到中超联赛赛事均有涉及。

  盗播门槛低、收益大、维权难成为治理堵点

此前,由于法律定义模糊,体育赛事网络直播版权保护难度很大。2021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著作权法将直播、短视频等视听作品也纳入法律保护范畴,显著强化了相关权利法律保护力度,但治理网络盗播仍非易事。

——盗播技术门槛低、成本低。盗播的核心是三点:突破版权方防火墙、录下赛事视频、放在网络平台上播出。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版权方设置的“防火墙”很容易被破解。互联网“防火墙”领域专家告诉记者,盗播网站往往通过更换域名、网站名称等方式持续进行违法传播活动,侵权方式多样,录屏APP制作最低仅需几百元,硬件采集卡也仅千元左右。

网上一家月销3000+的软件开发店铺老板告诉记者,制作一个视频播放网站仅需2500元,10天即可交付。不仅如此,申请海内外域名、更换域名等都能得到店家协助。

——版权方维权成本高,部分“睁只眼闭只眼”。“按下葫芦浮起瓢,这边封了一个直播App,那边人家又做了一个。”多名版权方工作人员表示,创新传播方式、架设境外服务器……盗播者种种操作令版权方维权困难重重。

中国移动咪咕法务团队表示,对体育赛事盗播进行侵权取证需要较高的固定证据成本,且维权成果往往并不理想。因此一些版权方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为侵权者留下了“空间”。

——巨大的侵权利益驱动。据第三方调查机构数据,2020年中国体育竞赛表演活动规模约为318.4亿元,体育直播用户规模为1.38亿人,且均在持续增长。多名专家表示,盗播从中获得的巨大利益可谓“肉眼可见”。如参考海外数据,根据一份行业研究报告,盗播给英超俱乐部每场比赛至少带来高达100万英镑的损失,西甲官方认为盗播一年造成损失超4亿美元。

——公众版权保护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都是点开就看,根本也没有想过哪个平台是版权方。”沈阳市民丁先生坦言,除了音乐、电视剧和书籍,他并不知道体育直播也有版权。不少受访者表示,尽管一些侵权网络平台存在画面模糊、直播信号差等问题,但如果版权方提供的直播需要付费,他们便会更倾向于寻求免费资源。

  治理体育赛事网络盗播亟需多维施策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到,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专家认为,解决体育赛事直播盗播治理难应多方发力、多维施策。

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知,东京奥运会期间,将在三方面加大监管规范力度:一是重点打击公众账号特别是短视频、直播平台账号未经授权集中批量在网络平台上传、传播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公众账号提供奥运会节目盗播链接的行为;三是着力整治网站、APP等未经授权非法转播奥运会赛事节目的行为。

“目前,国内体育赛事网络版权运营主要有免费观看和付费会员专享两种模式。”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说,版权方需要合理考虑付费会员的运营模式,一方面提供优质的解说资源,用内容带动消费;另一方面要特别注重升级用户体验,不让“盗播”有机可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要保护知识产权,但同时也要重视进一步满足广大群众不断提高的文化消费需求。

“如何实现保护版权方权利与满足公众文化需求之间的平衡是目前学界和业界都正积极探索的难题。”刘俊海表示,版权方“以广告代收费”不失为一个当前可行的办法。“观众以时间换取权利,比如,看合理时长的广告,即可免费观看转播。这有利于企业平衡好合理营利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关系。”

他同时提醒,要特别警惕网络平台依仗垄断优势,借公众文化消费刚需牟取“不义之财”。

北京金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韩冰表示,新著作权法大幅提高了侵权违法成本,将赔偿金额从五十万元上限提高到五百万元,这也是鼓励版权方积极主张权利,打击侵权。“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版权方自身都怠于行使合法权利,侵权行为将更加无从杜绝。”

专家认为,打击治理网络盗播,离不开持续提升公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但更需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技术水平。

专家建议,有必要共建行政、司法、社会三位一体的版权保护新格局。有关部门应加大对侵权行为的联合打击力度。司法部门应建立健全判定赛事节目可版权性的裁判标准,合理分配侵权举证责任,对体育赛事直播侵权行为加大判罚力度。情节严重的,公安部门还应及时介入。

此外,各市场主体应创新技术手段,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核心技术打造监测、阻断、存取证等相关平台,为打击盗播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采写:常纾萌、刘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