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3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
近期,南京疫情波及多个省市,全国多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且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对人体的适应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病毒载量更高,治疗时间更长,更容易发展成重症,严重威胁广大群众的生命健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当前,正值暑期旅游旺季,人员流动频繁,为了您的身体健康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以下防控措施请配合执行。
一、非必要,不离县、不远行、不旅游,尤其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确需前往,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及防控措施,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在出发前、返回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
二、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近14天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确诊病例行动轨迹有交叉重合的人员,务必尽快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拒不报备或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暂不组织跨省公务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暂取消休年休假,已跨省出行的,尽快召回,返程中要避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防护。
四、加强健康监测,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不到个体诊所、村卫生室就医,不到药店自行买药、用药,以免延误诊疗。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分餐制、用公筷,保持2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在医院、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交通场站、电梯等公共场所,坚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落实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扫行程码等措施。
六、“非必须、不聚集”。减少不必要的聚餐活动,提倡家庭私人聚会聚餐等控制在10人以下。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喜事不办。公职人员、党员干部带头不参加宴请、聚会等聚集性活动。取消集会娱乐、展销促销、大型表演等活动。到县内景区旅游,请提前预约,错峰出行,不与外省和陌生旅行人员拼团旅游。
七、“非必要、不网购”,领取快递物品时,务必层层消毒。快递、外卖、代驾、公共车辆司机等接触人员较多的工作者,在提供服务时全程佩戴口罩。
八、在医院、养老院、福利院“非必要,不陪护、不探视”,降低感染风险。
九、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尚未接种的人员要积极接种;已经接种但尚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人员,在达到间隔时间后,要尽早完成后续接种。
十、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要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非权威、正规渠道发布的信息,不转发、不杜撰、不改编,共同营造科学防控、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抗“疫”,共同创造更加健康、平安、幸福的美好生活。
保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