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七年分三批次在14省份落地
新高考改革的变与不变
2021年的高考季已经进入尾声,不过,与高考相关的讨论依然在继续。
今年,是辽宁、河北、江苏、湖南、湖北、重庆、福建、广东8个省市的“新高考”落地之年。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14个省份分三批启动了高考综合改革。
高考关乎千家万户,高考改革的成效也关系着千万学子的命运。近日,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解读三批高考改革实践过程取得的成效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析改革措施如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没变的是选择性,降低的是实施难度
专家指出,任何改革都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完善的,高考改革也不例外。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从政策上看,三批改革方案最显著的变化是考试科目的设置从原来的“3+3”模式变为了“3+1+2”模式。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第一、二批改革试点省份采用的是“3+3”的模式,而第三批则改为了“3+1+2”的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学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其中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
“从‘3+3’的20种科目组合,到‘3+1+2’的12种科目组合,应该说大大降低了中学组织教育教学的难度,更有利于高考改革在中西部地区、在基础条件相对薄弱中学实施。”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王新凤博士说。而且,“3+1+2”的选考模式仍在“3+3”的总体框架之下,保持了高考改革增加学生选择性的理念。
通过因地制宜地对改革措施进行微调,进一步降低了后续省份推进改革的难度。“第二、三批改革的省份在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和考试时间都进行了调整。”王新凤说。
自2014年开始的高考改革目标之一就是要破解传统高考中存在的“一考定终身”的弊端,在选考科目和外语等科目上进行了多次考试机会的探索。首轮改革试点中浙江省实施的比较彻底,选考科目和外语考试都实施一年两考,给予学生多次考试机会。
首轮改革试点落地后,社会上一些人反映:高考改革在增加了学生选择性的同时,“一年两考”等措施也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和教师的工作负担。
王新凤介绍,北京师范大学高考改革研究团队为此于2019年、2020年在浙江省以大规模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方式进行跟踪评估,结果显示,学生群体对一年两考的认可度高,最主要的原因是两次考试降低考试成绩的偶然性,多一次考试多一次机会。高中教师群体对两次考试认可度相对较低,因为“对现有高中教学秩序带来干扰,也增加了高中教师工作和心理负担”。
“每年为了保障高考安全有序地进行,全社会要调集20多个部门齐抓共管,而学业水平考试中的选择性考试也要记入考生的高考总成绩,其性质等同于高考,如果另行安排同时也达到高考的安保水准,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增加社会成本。”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主任刘海峰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曾经这样说,一年实施多次考试,可能会增加一部分学生的备考负担,同时也会打乱中学正常的教学秩序。
因此,第二、三批改革省份在考试次数上,选考科目只有1次考试,外语或者外语听说考试探索两次考试机会。
同时,将选考科目的考试时间也相对固定在统一高考期间进行。“这样调整是在充分考虑了地方中学教育教学实际和考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的。”王新凤说。
逐步完善选考科目的引导机制
首轮高考改革试点落地之后,由于选考指导还不够完善、部分学生和中学功利化地选择等因素,一些中学出现了“弃学物理”的现象。
“物理学科在自然科学中的基础性地位是其他学科不能替代的。”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陈志文说,更重要的是,物理学科在构建科学思维方法等方面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而且如果没有在青少年时期接受基础学科的相关训练,就可能错过最佳的学习机会,从而对学生的终身发展将是很大的缺憾。
“我们对浙江省高校2017、2018、2019级学生的跟踪评价来看,学生在中学的选考科目如果不能有效衔接大学专业的培养要求,一部分学生入校后会出现学习困难。”王新凤所在团队进行的调查也印证了专家们的担忧。
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3+1+2’最核心的目的就是遏制考生和家长‘分数最大化’的功利性选择。”陈志文说,也不能一味的批评考生和家长,如果站在考生个人的角度来看,选择那些取得更高分数的科目进行组合也是一种“理性”的选择。
“即便从功利的角度出发,我也想呼吁考生和家长可以多多报考以物理为代表的传统理科科目。”陈志文说,选择物理为代表的传统理科有三大好处:第一,理工科专业更好就业。第二,更好考大学。如果选择了物理,超过90%的专业都不受限制,更重要的是,大学中60%以上的专业是招理科生的,上大学更容易。据统计,2017年浙江选择物理的同学,本科率比其他选科组合高了23%。第三,给孩子未来调整留下余地,理转文是相对容易的,“但文转理,除非你是天才”。
不过,研究人员也发现,首批试点中出现的“弃学物理”现象在第二、第三批改革中并没有出现。“从我们刚刚结束的对第二批试点省份北京市的抽样调查来看,物理选考人数的比例大约为67.9%,海南物理选考人数在40%以上。”王新凤说。
出现这样的结果与省际、校际之间存在差异有关,同时与国家及地方的政策引导有关。比如,从2017年开始,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于高校92个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进行了精心指导,绝大部分高校都进一步优化了选考科目的要求。
“改革初期,许多高校对选考科目的理解不深,许多专业都没有提出明确的要求。”一位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说,高校要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的实际,衔接高校的课程体系,提出明确的科目要求,促进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之间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从目前高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来看,绝大多数的理工科专业都提出了“物理”科目的要求;还有许多专业也都提出了特色要求,比如公安学类要求选考“政治”,医学类要求选考“化学”“生物”,历史学类要求选考“历史”“地理”等等,对于中学的教学给予了有力的引导。
“高校的科目提得越明确,考生越容易选择。”一位中学校长说,其实选择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随心所欲就好,还是要引导学生选择跟自己未来发展密切相关的科目。
更深刻的变化还“在路上”
应该说,2014年启动的这轮高考改革不仅关系到“如何考”也关系到“如何招”,是我国教育体系中一项系统性的改革,改革难度大、牵涉利益相关者众多,虽然已经历了三批,但依然存在着一些改革的难点。
难点也是关键点。
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本次改革最重要的部分莫过于确立了“两依据,一参考”的高考招生录取模式。其中,“两依据”是指语数外3科全国统考成绩和3科选考科目成绩,“一参考”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参考条件,并将使用权交给高校。
“对于不唯分数,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条件,我们目前还没有办法一步到位,因为我们的社会还没有形成完备的诚信体系,目前只能是‘一参考’。”陈志文说。
不过,一些高考改革省份也在进行着一些尝试。比如浙江省尝试了“三位一体”的综合评价招生。
记者在浙江大学官网看到了该校今年在浙江省内“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明确提出招生对象是:符合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通过各科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无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间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终评等第为“优秀(A)”或者“好(B)”,学科特长突出,专业意向明确,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并通过初审的考生要参加学校的面试,最终按照“高考成绩”“面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同比例相加后的“综合成绩”进行录取。
“我们对综合评价招生的学生进行了跟踪调查,结果发现,虽然这些学生在入学的时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高考尖子生,但是他们的综合素质非常高,语言表达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学习规划能力都比较高,在学业上也表现出了较好的发展潜力。”王新凤说。
据教育部权威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4.4%,“十四五”规划又提出“十四五”期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要提高到60%。也就说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了普及化阶段,这也意味着人们对高等教育提供优质又兼顾个性的人才培养有了更高的需求,这无疑也给高考招生录取改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改革永远在路上。高考更深层次的变革依然在探索中,后续的改革措施也会陆续出台。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