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在日常生活中

摩托车具有轻便、快捷、灵活、经济等优点

因此也成了很多中小城市市民出行首选的交通工具

特别是保康

摩托车存量庞大

但是,你知道吗?

不戴头盔等于拿自己生命开玩笑!

据统计,今年元至七月,保康县境内共发生交通事故624起,涉及两轮和正三轮摩托车的事故166起,其中摩托车交通事故占比26.6%,摩托车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占比高达58.3%。

摩托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攀升

保康县公安机关重拳出击

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据保康交警介绍:导致摩托车交通事故频发的主因是: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作祟,酒驾、不带安全头盔、超速、超员、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引起,特别是摩托车违法驾驶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尤为突出。

对此,保康县公安局决定从8月7日起至2018年2月7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六个月集中整治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法律依据】

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200元;

驾驶无号牌摩托车的扣留摩托车,记12分罚款200元;

无证驾驶摩托车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0元以下罚款。

研究表明

不戴头盔驾乘摩托车死亡率比戴头盔

3.4倍

俗话说:驾驶摩托车是“肉包铁”,驾驶汽车是“铁包肉”。在涉及摩托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因颅脑损伤导致死亡的在交通事故死亡中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头部是人的生命神经中枢所在部位,人的头部是生命裸露在外面的要害部位,对头部的保护就是对生命的保护。一般摩托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速度惯性,人体往往是头部先向前撞击和跌落,而头部是生命的要害部位,又极其脆弱。如果不戴上安全头盔,发生交通事故时,受伤和死亡的机率要比戴了安全头盔的高得多。实验结果表明,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则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不戴头盔或不正确戴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比正确佩戴者死亡率高3.4倍,因此,安全头盔是摩托车骑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骑乘摩托车时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身安全的最好保护。

温馨提示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摩托车作为简易交通工具,其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比较差,驾驶摩托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忌超速、超员、酒后、不戴安全头盔行驶。如果罔顾生命安全,抱侥幸心理,不戴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最终的结果将是害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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