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黄河流域青海段部分水域实行禁捕

本报讯(记者邢生祥)记者近日从青海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养护黄河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黄河流域青海段生态文明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青海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对黄河流域青海段部分水域实行禁捕,严禁一切天然鱼类捕捞活动。

位于青藏高原东北部的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生活在这里的水生野生动物多数为我国特有的高原珍稀物种。禁捕水域主要包括:黄河流域青海段干流,扎陵湖、鄂陵湖,重要支流大通河、湟水河、隆务河、格曲河、东柯曲河、西柯曲河、泽曲河、曲什安河和大河坝河。在禁捕水域严禁任何个人和单位布设刺网、围网、拖网等网具捕捞一切天然鱼类资源。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禁渔是我国黄河流域长度最长的一次禁渔,且是全年禁渔。禁捕期内扎陵湖、鄂陵湖、黄河尖扎段、黄河贵德段等7个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禁止一切垂钓活动。为保证当地渔民的经济收入,每年8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在龙羊峡保留池沼公鱼的捕捞期,其间只限捕捞大水面增殖的池沼公鱼,严禁捕捞其他鱼类资源。

此外,在禁捕水域和禁捕期限内,因资源调查、科研等特殊原因需要采捕天然鱼类资源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