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水利支持乡村振兴:供水能力增4亿立方米、自来水普及率85%

图为青海省蓄集峡水利枢纽。(资料图) 青海省水利厅 供图

中新网西宁8月13日电 (张添福 谈林明)中新网记者13日从青海省水利厅获悉,“十四五”时期,青海省水利厅将实施多项具体措施,实现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

  青海省水利厅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上述措施目标任务是以脱贫县、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重点,推进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作重点从集中力量完成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向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和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转变。

  据悉,青海省将稳步提升农村牧区供水保障水平,全面推进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确保工程效益长久发挥,至2025年底,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

  青海提出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督促指导全省在建引大济湟西干渠、北干渠二期、那棱格勒河水利枢纽、蓄集峡水利枢纽等重大水利工程全面加快建设进度,力争早日发挥工程效益。

  同时,实施水库及农田灌溉工程建设,续建、新建那陵格勒水利枢纽、杨家、诺木洪、大河滩、萨呼腾等一批水库工程,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新增供水能力4亿立方米。结合重大水源配置工程和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新增及改善灌溉面积约60万亩;规划完成12处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改善灌溉面积25万亩。

  在提升农村牧区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方面,青海将开展山洪灾害防治,2021年至2023年,计划安排实施29个县重点城镇调查评价、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巩固提升等非工程措施建设和海晏县光明沟等6条山洪沟治理工程。对安全鉴定为“三类坝”的40余座病险水库开展除险加固,基本消除水库防汛安全隐患,防汛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基层防汛抢险救灾预警和有效应对能力得到提升,排水防涝能力显著提高。

  此外,青海将高质量建设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推进德拉河、药水河等中小河流治理,河段防洪能力明显增强,达到规划要求的防洪标准。

  “十四五”期间,青海通过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助推乡村振兴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相促进,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00平方公里以上,受益村300个以上,受益人口30万人以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