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要让人,人也得守规

近期,本市大力推进“机动车路口礼让行人”,违规驾驶员将受到“罚款+记分”的双重惩戒。然而,媒体发现,严管之下很多司机做到了在斑马线前放慢车速、及时停靠,可一些路口的交通状况和通行效率反而不如从前。

为何越礼让越乱套?根子还是有人不守规矩。放眼各个路口,有的行人过马路似散步,慢悠悠的完全不在意变灯;有的骑行者仗着“身量灵活”,不管不顾越线停车见缝就钻……种种危险行为让人捏把冷汗,同时也导致高峰时段机动车排长队、难挪窝。事实上,倡导“车让人”,政策初衷是通过照顾相对“弱势”的一方,平衡行人、非机动车以及机动车的路权。在转弯车道与人行横道交会处这种易出现人车矛盾的地方,“车让人”是对既有交通规则的人性化补充,着眼的是顺畅通行、确保安全,决非鼓励一些人“想怎么走怎么走”。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最基本的交通规则和法治原则,也是任何交通行为参与主体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底线。在这个问题上,不分开车的还是走路的,无视信号灯任性通行,都是违法行为。对此,交管部门也明确表示,行人骑车人和司机的违法行为都要处罚纠正,机动车遇到已进入人行横道且未闯红灯的行人未停车让行才算违规。换言之,车让人,人也要守规。被“让”的前提,是自己遵规守法,谁都不能跳出法律框架去谈权利。

涵养文明习惯,基础是坚守法治,保障通行安全,离不开依法办事。就现实来看,相比对机动车的严管,很多时候行人、骑车人的违法行为则处于“失管”状态。这里头,有“法难责众”的因素,也有标准缺乏的症结,但问题在于,一旦在执法上做不到“一碗水端平”,就很容易让人心生逾矩的侥幸。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是谁让谁、怎么让,申明法治、惩治违法都是第一位的。以“车人同管”倒逼摒弃陋习、“各行其道”,城市道路才能越来越顺畅。

交通环境事关城市形象、生活体验和生命安全。对很多人来说,上车是司机,下车是行人,本该多些换位思考,做到互相理解。用法律划清权责,用礼让传递文明,共建共享和谐交通,城市的文明水位也会随之提高。(关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