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收首张“罚单”:药品供应岂能任性“断供”

日前,我国最大的化学制药企业之一——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因“断供”国家药品集采而收到首张“断供罚单”,一时引起医药界广泛关注。

据悉,此事缘起于去年8月,在国家组织的第三批药品带量采购中,华北制药以最高报价在山东、湖北、湖南等七省份中标布洛芬缓释胶囊供应,其价格为0.3g、30粒装规格报价8.04元/盒,平均0.268元/粒。按照当时规定的80%的约定采购量,山东省布洛芬缓释胶囊的供应量高达2511万余粒,但自执行中选结果至今年8月20日,华北制药提供给山东省的实际供应量仅为365万粒。

这么大的供需差异,难怪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在上述“断供罚单”中指出,供应不足“造成山东医疗机构反映较为集中和强烈”。众所周知,布洛芬缓释胶囊,也就是俗称的芬必得,具有镇痛、解热和消炎的效果,是治疗感冒发烧等病症的常用药品。药企中标后却不履约供应药品,势必造成医疗机构药品短缺,将患者置于有病却无对症之药的境地。

据华北制药事后解释称,断供源于“现有产能不足,责任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相关注册和变更政策调整,加之疫情影响”。但是,既然有如此众多困难,当初为何又要参与竞标呢?即便是中标后客观条件变化,也应尽全力履约,毕竟药品供应直接关系着百姓健康。倒是有媒体挑明了背后的重要原因,即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集采报价低于生产成本,履约供应可能造成企业亏损扩大。

企业经营者当然不“傻”,既然履约供应药品不挣钱,倒不如把这个“赔本的买卖”给甩出去,只是不知其决策时,脑子里是否还有一点规则意识、诚信精神、社会责任。事实上,按华北制药事后发布的公告,该公司2020年布洛芬缓释胶囊销售额仅占其年营业收入的0.0044%,可谓九牛一毛,但拔一毛而利山东之患者,不为也。作为老牌国有企业的华北制药,属实应当反思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体现在哪里。

当然,也须看到,华北制药虽是“断供罚单”首例,却并非“断供”首例。据媒体报道,去年云南医保局就披露了恩替卡韦、阿托伐他汀钙、苯磺酸氯地平等8个短缺产品,涉及供应企业有苏州东瑞、兴安药业、常州四药、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国药集团容生制药、瀚晖制药、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湖南华纳大药厂。由是观之,这种“任性断供”几成行业常态,如若放任不管,药品短缺势必会愈演愈烈,药品集采的价格红利带来的患者获得感也会被侵蚀殆尽。

华北制药领到首张“断供罚单”,对企业或许意外,但并不冤枉,早在2018年首批集采启动后即设置违规名单规则,不履行供货承诺,影响到临床使用等行为将视情况列入违规名单,面临取消中选资格及参与采购资格等处罚。此次处罚只是照章执法。可以预见,今后药企再试图断供集采药品时,将面临着更严厉的规则制约。

国家药品集采是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而制度总是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问题暴露正是制度自我完善的起点。此次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开出的罚单,涉事企业被取消9个月的集采资格。按照目前集采一年两次的常态化节奏,很可能会影响相关企业参与在年底进行的第六批国家药品集采申报,这既是对当事药企的严厉惩罚,也给所有药企释放出必须严肃对待集采的鲜明信号——集采报价策略须审慎制定,价格及产能须充分评估现有条件及潜在风险,一旦中标则必须接受严格的契约管理,否则将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