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440件 处分470人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4起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通报中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和企业负责人涉嫌向领导干部行贿问题一并通报,在全区引起强烈反响。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部署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治理工作,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环节,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着力深化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全区共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440件,处分470人。

坚持高位推进,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聚焦招投标监管、竣工验收结算等6个重点环节,通过发布公告督促交代、起底线索全面审查等步骤,全面部署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组成调研督导组深入到自治区住建厅、水利厅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题督导调研,抓系统系统抓,统筹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把专项治理抓紧抓实抓到位。

“我们紧盯违规干预、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利益输送等问题,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自治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以来,全区查处工程领域腐败问题涉及“一把手”120人,占处分人数的25.5%。紧盯“一把手”腐败问题,在全区推广“两清单”“两报告”等制度,加强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开展“三谈一访”活动,鼓励引导6人主动交代问题。突出重点岗位和关键少数,把涉及“一把手”检举控告件作为重点件专项管理,强化分析研判,严肃查处“一把手”腐败问题。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廖汝奋,在担任防城港市港口区区长、东兴市委书记、防城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财物1380万余元。今年2月,廖汝奋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起底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的问题线索,明确办结期限、确保办理质效。目前,全区共梳理起底问题线索507件,处置问题线索360件。紧盯工程项目决策审批、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严肃查处一批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利益输送、权力寻租等行为。

对屡教不改、长期多次“围猎”领导干部的企业老板重点打击。南宁市私营企业主刘克章,为承揽宾阳县和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道路工程等项目,在2013年至2019年间,多次通过他人或直接向时任宾阳县县长、县委书记,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书记,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张先进行贿巨额钱款。刘克章涉嫌行贿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三不’一体推进理念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紧盯责任落实,保持高压惩治,深化制度建设。”自治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标本兼治,堵塞制度漏洞,深入剖析各类违规违法问题,排查发现工程建设领域问题370个,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制度机制167项。推动自治区水利厅制定《领导干部打招呼、过问水利工程项目登记备案制度》,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随机抽查分析研判工作方案》等,并督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