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员”变“导购员”“评论员”变“选购员”!保康积极推进这项改革助力营商环境全面优化……

保康积极探索推进“评定分离”交易模式,顺利完成襄阳市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模式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8月23日,保康县首个“评定分离”项目——保康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中标结果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作为首个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的招标项目,保康高铁站站前广场及配套建设项目,涉及概算投资6000余万元。该项目于8月16日开标后,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进行分离,遵循权责统一、规则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评审和推荐的基础上,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定标,最终确定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海波:“‘评定分离’改革最大的变化是改变了现行的‘评定合一’评标模式,将评标委员会的法律地位由‘裁判员’转变为‘导购员’,招标人法律地位由‘评论员’回归为‘选购员’,将评标权留给专家组,定标权还给招标人。”

保康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6个试点县之一。“评定分离”改革,是保康县招投标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合理配置评标裁量权、打击围标串标活动的重大改革举措,将对工程建设领域产生深远的影响。

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海波:“我们将坚持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以务实举措推进改革创新,在全省率先试行工程建设领域全行业、全覆盖、全流程的‘评定分离’改革,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探索、积累工作经验。”

融媒体记者:付乐

实习生:张玉霖

特约通讯员:王胜男

通讯员:章梁

编辑:正红

审核:李广儒 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