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释放强信号 激发市场活力规范市场秩序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更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实施竞争政策、维护公平竞争,更好促进高质量发展;着力完善市场规则、提高监管效能,更好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积极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出台……在9月6日国新办举行的“激发市场活力 规范市场秩序 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相关部门释放了重要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市场规模大幅拓展,市场结构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日益完善,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工介绍。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7月底,我国市场主体总量从2012年5500万户增长到1.46亿户,增长了近1.6倍,年均净增长超过1000万户;市场主体活跃度总体稳定在70%左右。今年上半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394万户。

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有利于持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发展活力。张工指出,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健全市场准入制度、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数字经济公平竞争监管制度、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制度等;着力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着力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

“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法律制度体系,不断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注重竞争监管与行业监管协同联动,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坚决反对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持续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消费者利益。”张工说。

“产品和服务质量一头连着生产,一头连着消费,小到针线螺丝,大到飞机高铁,都涉及质量安全、质量改进、质量提升。质量水平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秦宜智说。

秦宜智指出,将坚持质量第一,推进全面质量管理,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推进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标准引领,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以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