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坚强干部队伍 推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当前,我国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发挥主心骨作用,当好民族地区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领路人,大力推进民族地区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全方位振兴,努力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加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推动发展特色产业,加快转型升级,夯实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的物质基础。当前,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迫切需要民族地区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切口和支点,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继续推进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在此过程中,民族地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火车头”作用,带动广大群众共同努力,以有效手段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延展产业链条,提高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更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更多更好惠及民族地区群众。特别是要加快补齐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让民族地区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此,应着重加快铁路、公路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把传统基建和新基建结合起来,激活民族地区需求市场和消费潜力,打通基本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畅通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人流、物流、知识流、信息流,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更为有力的软硬件支撑。

在“引、育、用、留”全环节全链条发力,吸引培育更多优质人才助推民族地区乡村全面振兴。一方面,要把培养优秀少数民族干部作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把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头脑清醒、行动坚决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充分发挥其优势专长,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另一方面,要继续实施民族地区人才支持计划,推动各方面人才下乡服务,重点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要加大对民族地区干部群众的教育培训力度,针对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参差不齐的现状,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实施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队伍能力提升工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有关干部教育培训内容。

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以文化振兴涵育文明新风。提升各族群众的精神文明水平,是民族地区干部队伍重要职责。要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中,深入总结我们党百年民族工作的成功经验,深化对我们党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研究,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要支持民族地区深入挖掘民族文化、乡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资源,实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要积极倡导俭朴节约、绿色环保、讲究卫生等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孝亲敬老、邻里和睦、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社会风尚,不断提升民族地区群众精神风貌。

带动民族地区增强绿色发展能力,共同守护绿水青山,以生态振兴为民族地区留绿增富。“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对于民族地区而言,实现绿色发展的压力不断加大。广大民族地区干部要心怀“国之大者”,不断增强绿色发展能力,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与民族地区生态振兴相适应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要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措施,守护好绿水青山;充分尊重和利用好各民族优秀生态文化,从中汲取生态文明建设的智慧和滋养;教育引导民族地区百姓增强生态环保意识,为改善生活环境共同努力。

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要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一方面,要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民族地区特别是条件艰苦地区工作。比如,把农村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大学生村官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选配到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关键岗位上,增强民族地区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赖、信任、信心,夯实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基础和治理根基;另一方面,要推广村民议事会、扶贫理事会等制度,让民族地区群众做到“大家的事大家议、大家办”,提高其参与集体事务的自觉性积极性,为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汇聚更强劲的智慧和力量。此外,还要促进民族地区基层治理和服务体系朝着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民族地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民族地区基层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能力。

(作者:山世亮 纪明,均系吉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