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意见出台一周年 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10月9日,恰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简称《意见》)发布一周年。一年来,监管层推动完善各项制度安排,积极化解上市公司风险,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成效已初步显现。

据沪深交易所数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30日,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量达4506家,居全球第三位,总市值约为86.7万亿元,稳居全球市值第二。

“近一年来,监管层大力提升上市公司信披质量,不断优化IPO入口端,切实夯实退市制度,‘零容忍’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实现优胜劣汰,有效提升了资本市场‘三公’水平,优化了市场环境,稳步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谈及近一年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落地举措效果,南开大学金融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发展阶段,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将迈上新台阶。

  专项行动推动

  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意见》围绕六个方面系统部署了17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举措。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意见》出台后,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主持召开动员部署会,细化分解84项重点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形成全系统一盘棋的抓落实格局。证监会制定了细化举措,着力推动优化上市公司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化解风险、强化监管、打击乱象等工作。

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重要一环。为做实做细《意见》任务要求,2020年12月11日,证监会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的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整改提升3个阶段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全面提升。目前,第一阶段自查任务已经结束。

“上市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治理到位,上市公司才能规范发展,基业长青,进而回报投资者,推动资本市场的可持续成长和高质量发展。”田利辉表示。

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体现了当前监管层对于上市公司违法行为的“零容忍”,通过对上市公司的严格约束,惩治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违法行为,有助于净化投资环境;对投资者而言,专项行动保障了投资者的基本权益,防止利益被非法侵害;对于上市公司而言,专项行动是一种“震慑”,使其更加专注于主营业务,减少非法套利行为的发生。

自查工作启动以来,监管部门全程参与、反复督导,实现了近年来第一次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的全面摸底,并为专项行动第二阶段现场检查任务提供参考,为下一步《公司法》修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制定、公司治理监管规则的完善提供依据。另外,自查工作也进一步强化了公司规范治理的内生动力。上市公司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了规范运作的内生动力,回报投资者的力度也不断增强。据统计,今年前7个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1.3万亿元,已超过2020年全年水平。

倾听投资者合理化建议,并有效转化为董事会决策依据和关切重点,是上市公司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的具体表现。据统计,今年,全市场召开业绩说明会的上市公司总计3756家,占已披露年报公司总数的87.41%,相比去年的2526家增长了48.69%。

田利辉认为,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需要优化股权结构,强化独董能力,改善高管激励,加强内控约束,完善管理制度,实现市场化人才聘任。

 打牢制度根基

  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基础

以落实《意见》为契机,证监会推动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做优做强的制度安排,推动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实现大的跃升。近一年来,监管层推动健全信息披露、公司治理、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退市等各方面规则,加快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体系。

在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方面,3月19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原则要求,提升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完善自愿披露制度,遏制部分上市公司滥用自愿披露信息“蹭热点”行为等。6月28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增加公司董监高对定期报告审核程序和发表异议声明的规范要求,要求创业板、科创板公司在年报中有针对性地披露反映其行业竞争力的信息等。

2020年12月31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股票上市规则等退市规则,史上最严退市新规落地,退市制度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2021年前7个月,已有96家公司因新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4家公司退市,“应退尽退”理念得到充分认可,常态化退市机制正加速形成。

随着注册制改革推进,科创板和创业板并购重组亦实施注册制。6月22日,沪深交易所修订科创板、创业板并购重组规则,明确设立并购重组委,完善审核机制,统一审核标准,强化质量管理;完善并购重组注册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提高注册制实施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截至9月23日,今年以来,沪深交易所共受理创业板、科创板公司并购重组申请8单。

另外,对于主板并购重组,监管层持续提高行政许可审核效率。继续用好“小额快速”和“分道制”审核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并购重组交易,受理后不再反馈问询,直接提交并购重组委审议,提高审核效率。据统计,今年前8个月,2单并购重组项目通过“小额快速”审核通道完成审核,累计交易金额11.26亿元,募集配套资金4.14亿元,平均审核用时仅34天,远低于法定的90天标准。

“近一年来,注册制常态化下上市公司发行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依旧得到保障。退市新规下,不仅退市数量上增长,类型上也更加多元化。”陈雳还表示,近一年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也取得了实质性成效。

 各方合力

  打造市场良好生态

资本市场是一个生态体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不断增强法治供给,需要货币、财税、产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也需要地方政府的群策群力。为了进一步凝聚各方合力,2020年11月26日,证监会组织召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专题工作小组工作会议,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11家规范运作小组成员单位,中央网信办等7家特邀单位参会。

近一年里,证监会党委成员和沪深证券交易所理事长分片区召开6场地方政府参加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经验交流会,覆盖国内31个省区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推动多地出台贯彻落实《意见》的配套文件。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份,国内已有3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出台了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配套文件,18个部委确立了100余项具体措施,形成了支持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另外,证监会牵头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9月份,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和财政部等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加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

“一个高质量的资本市场,需要给企业更好的融资发展环境平台和导向,因此,相关的政策制定要尽可能让企业能够持续融资,不断发展壮大。而且,监管部门要形成一定的合力,对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护航市场‘三公’原则,形成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生态。”陈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