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小巨人”企业上市要重实效

支持“小巨人”企业上市要重实效

上市不是中小企业“成才”的唯一路径,不上市有不上市的好处,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道路才是中小企业的追求。只有各方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明确了上市的优劣和禁忌,才能更好理解并用好用足资本市场。

最近,湖南、辽宁、广东等地出台政策,积极开展优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培育,支持相关企业登陆主板、科创板、新三板,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不少人为此点赞,但也有少数人觉得是“老生常谈”。

自几年前“专精特新”概念提出以来,就有浙江余姚、江苏江阴、福建晋江等地对中小企业上市重奖的先例,尤其在支持民营中小企业上市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然而,如何培育更多“小巨人”企业上市、给“上市的旧瓶装新酒”,更加考验各地智慧。

经过长期努力,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万美元,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生产体系内部循环不畅和供求脱节现象显现,“卡脖子”问题突出。解决这一矛盾,要求中国经济发展转向更多依靠创新驱动,不断提高供给质量和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站在这一高度重新认识“小巨人”企业上市问题,各类市场主体更应主动适应新阶段的新变化,理解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不能“撒胡椒面”,要有所取舍,符合高质量发展需求。那些“两高一资”企业、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精神相悖的企业,甚至已经在淘汰落后产能名单上的企业,即便财务数据再抢眼、税收贡献再突出、技术特色再鲜明,也不应纳入培育“小巨人”企业上市的范畴。中小企业必须明晰,上市绝不是“排队领大米”,而是在符合上市的必要条件下优中选优。

支持“小巨人”企业上市要防止一拥而上,避免“为了上市而上市”。近两年来,中小企业迎来一轮上市热潮。中信证券统计,2019年至今,有560余家中小企业成功上市,其中多数集中在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取道境外的港股、美股上市,流通市值在数百亿元的“小巨人”企业数量占比超过八成。

梳理这些已上市的中小企业,多数主业特色鲜明,但也有极少数仅是依靠境外股市特殊的上市路径勉强圆了上市梦,企业自身的内功、主业和创新并没有太大改观;有的缺乏一技之长,依然只能靠刷概念、编故事、贴标签、忽悠地方政府补贴生存。这些“为了上市而上市”的中小企业带来各地的资源浪费,增加了潜在的金融风险,也违背了“聚焦主业、苦练内功、强化创新”的初衷,与国家培育“单打冠军”或“配套专家”的目标相距甚远,理应杜绝之。

支持“小巨人”企业上市不能全靠港股、美股等外部金融资源帮助,要加快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市是企业和资本市场的“双向选择”,也是国际金融实力的比拼。即便是在新股发行注册制下,登陆资本市场也不是见者有份,更不是拔苗助长。过去防控金融风险的经验表明,要增加对中小企业的吸引力,中国资本市场必须提升国际竞争力、包容性和普惠性。反过来看,任何已经或排队上市的中小企业必须对上市的成本、门槛、风险和过程有充分的认识,力争水到渠成。即便没有上市也不该气馁,上市不是中小企业“成才”的唯一路径,不上市有不上市的好处,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道路才是中小企业的追求。

从不“撒胡椒面”到防止一拥而上,再到优中选优,这些上市的新智慧正在成为中小企业和投资者的指引,也应对地方政府和证券部门有所启示。回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维度看,“小巨人”企业上市多点这样的“老生常谈”也无妨,只有各方明确了高质量发展的需求,明确了上市的优劣和禁忌,才能更好理解并用好用足资本市场。

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