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 监护人应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

本报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 王俏)19日上午,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第三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对未成年人被施加的学习负担过重、校外培训过多、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的家庭教育难题等突出问题做出回应。

针对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期望值过高、施加学习负担过重,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等问题,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中央有关文件对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此次草案对相关条文进行补充,增加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互相配合。”

对于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难题,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其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