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近日,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广电总局印发《关于开展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联合组织开展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工作,聚焦重点领域,优先方向和瓶颈问题,探索IPv6全链条、全业务、全场景部署和创新应用,以点促面,整体提升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水平。

《通知》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全面推进IPv6技术创新与融合应用为主线,以构建IPv6技术创新生态体系为重点,以促进IPv6端到端贯通应用为主攻方向,充分释放IPv6技术潜能和优势,持续激发IPv6发展内生动力,夯实产业生态基础,深化行业融合应用,实现IPv6技术、产业、网络、终端、应用与安全协调并进,打造创新发展新优势。

《通知》明确到2023年底,IPv6技术创新和融合应用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IPv6关键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持续突破,IPv6标准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IPv6技术创新生态体系。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显著增强,关键环节不畅、应用程度不深、终端支持不足等瓶颈问题得到有效解决。5G网络IPv6单栈试点应用范围和场景不断扩展,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慧家庭等重点领域IPv6应用更加广泛,政务、教育、金融、广电、水利等行业IPv6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IPv6网络安全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综合试点城市率先实现网络、平台、应用、终端及各行业全面支持IPv6,在IPv6整体规划实施、网络改造建设、技术融合应用、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经验,为全国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和应用奠定良好基础。

《通知》提出了九个方面的试点内容:

一是IPv6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主要包括推动网络技术体系创新,开展基于IPv6的智能运维体系创新和网络商业模式创新。推动“IPv6+”网络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加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推动IPv6产业链协同创新,培育IPv6创新产业生态。

二是IPv6单栈部署应用。主要包括开展5G独立组网(SA)的IPv6单栈测试验证及现网部署,逐步实现网络承载、控制和管理层面的IPv6单栈部署。开展物联网网络及平台系统IPv6单栈应用试点,支持千万级以上规模终端的IPv6接入管理能力。开展数据中心、云服务平台、CDN单栈化改造,推动互联网网站和应用采用IPv6单栈运行。

三是IPv6与5G建设应用同步实施。主要包括在5G独立组网(SA)建设中同步部署IPv6,非独立组网(NSA)应支持IPv6终端和业务,5G网络中部署的系统设备、终端模组、安全产品等全面支持IPv6。在个人消费、垂直行业、社会民生等5G重点领域应用中同步支持IPv6,促进面向5G的业务和商业模式创新。

四是物联网IPv6部署应用。主要包括推进面向公众网络的物联网平台、终端、网关设备等进行IPv6升级改造和使用,推动新产品默认支持并开启IPv6功能。引导企业面向物联网领域采用基于IPv6的应用解决方案,推动移动物联网IPv6改造。推动重点领域物联网终端完成IPv6改造。

五是工业互联网IPv6升级改造。主要包括推动工业企业网络、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解析节点支持IPv6,加快工业企业内、外网络和工业互联网平台软硬件IPv6升级改造。探索基于IPv6的新型工控网关,推进新增解析节点优先支持IPv6,实现工业企业内外网络互连、数据互通、网络应用创新。

六是智慧家庭IPv6应用。主要包括推动智慧家庭相关系统平台完成全业务IPv6升级改造。推动智能家居产品支持并启用IPv6连接,智慧家庭应用客户端(APP)支持IPv6访问,促进智慧家庭场景中实现全链条全业务IPv6服务。引导智慧家庭平台企业加强IPv6产业生态建设。

七是IPv6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推动网络安全保障系统改造升级,提高IPv6环境下漏洞监测发现与处置能力。推动IPv6网络安全产品和服务研发应用,探索在IPv6环境下新兴领域的网络安全技术、管理及机制创新。

八是重点行业IPv6融合应用。主要包括推进政务、教育、金融、广电、水利等领域优先拓展IPv6融合应用。聚焦行业专网和特色应用,推动信息服务系统、网站及APP客户端IPv6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应用服务体系向IPv6迁移,实现全业务全功能支持,提高IPv6用户规模,带动IPv6流量提升。

九是IPv6综合试点城市。主要包括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推动区域内网络、平台、应用、终端及各行业全面支持IPv6,加快实现网络设施优化升级,应用设施整体提升,商业应用深度改造,终端设备广泛支持,行业应用全面落地,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提升。

《通知》明确试点分为试点项目和试点城市两类。试点项目重点围绕试点内容中的前8个优先方向,以重点企事业单位为主体开展试点项目建设,申报主体为企业、高校、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研究机构等单位,可由一家单位独立申报,也可以由一家单位牵头、多家单位参与联合申报。试点城市围绕区域内网络、平台、应用、终端及各行业全面支持IPv6综合指标,以城市为主体开展创建,申报主体为市地级以上城市(直辖市或市辖区、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地级市、自治州、盟)。试点周期为2年,于2023年底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网信办会同发改、通信、工信等部门指导申报主体拟订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工作思路、试点内容、预期效果、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确保可操作、可落地、可评估。各地区要按照精益求精、优中选优、整合资源、重点突破的原则,精心组织推荐本地区内最具基础条件、优势特点和创新能力的试点项目和试点城市,每个省级地区推荐不超过10个试点项目和2个试点城市。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水利部组织开展部属高校、金融机构、中央企业、流域管理机构试点项目申报,各推荐不超过10个试点项目。

下一步,中央网信办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首批试点项目和试点城市,同时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评估验收和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做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