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四类”药品仍存漏洞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明确指出要严格落实网购“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实名制登记要求。药品管理关乎百姓安全健康,网络不应成为隐秘之地。

“快递发全国”买到感冒药

“前段时间给孩子买感冒药,什么也不用填写就出药配送了。这几天买同一款药,发现还需要实名登记。”市民陈先生反映,近期网购药品严格了不少,“有的店里感冒药还下架了”。

记者在某知名生活服务App上搜索一款120g装的秋梨润肺膏,随机进入海王星辰药房(马家堡店)。提交药品订单后,页面出现“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您填写购药登记”的提示。

在疫情防控购药登记页面,消费者需要填写用药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体温信息。还要在发热、咳嗽、流涕等症状中进行勾选,并确认用药人14天内是否去过境外、中高风险地区。

如果虚报信息,登记系统是可以进行识别的。记者随意起了个用药人的名字,填写身份证号后未能通过审核,页面显示“请填写正确的身份证号”。随机在多家北京地区发货的药店测试,购买该款药品均需填写购药登记。

而在同一个App平台上,对“快递可发全国”的药店来说,情况则不尽相同。记者搜索“小柴胡颗粒”,进入美团旗舰大药房,显示从东莞发货,1至3天送达。但输入北京收货地址并点击购买后,系统并不弹出购药登记页面,直接显示“依据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药品在该地区暂时无法购买,您可选购其他商品”。

同样一款小柴胡颗粒,换成从上海发货的“老百姓上海大药房旗舰店”,输入北京收货地址,则可以成功购买,且不需要填写购药登记信息。

在拜欧大药房旗舰店,记者搜索一款炎可宁片。显示从四川省成都市发货,1至3天发往全国。输入北京收货地址、提交订单后直接转至付款页面,也没有填写购药登记的环节。

处方药线上审核流于形式

加强“四类”药品管控的同时,处方药的获得却仍显得颇为随意。网购处方药在审核方面往往流于形式,甚至直接省掉“处方”这一步。

在某购药平台上,记者搜索一款售价25元的头孢类药品,随机进入“天保堂平价大药房”。虽然这是一款处方药,但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页面直接跳转至付款状态。不需要上传处方,也没有其他要求,即可顺利购买。

在另外一家购药平台上,记者选择了一款治疗甲状腺相关疾病的药品“优甲乐”。加入购物车后出现提示,“此药品是处方药,下单后需完善就诊信息。”

在就诊信息页面,需要填写购药人的名字与身份证号码。此外,针对所购买的处方药,还需选择至少一种线下确诊病症。以“优甲乐”为例,共列出甲状腺癌、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单纯性甲状腺肿等病症名称,购药者不需要自行填写,直接勾选就可以了。

再向下滑动,健康信息中“是否存在药物过敏史和既往病史”“是否存在肝肾功能异常”“是否为孕期、哺乳期、备孕期等特殊人群”几个问题,已经自动为购药者选择了“否”。至于“是否已在实体医院就诊且已有明确诊断”的询问,则更十分“贴心”地提供了“我有,不在身边”的回答选项。

就诊信息提交后,系统即跳转至支付页面。片刻即收到短信称,“您的订单已经确认,请尽快支付备货定金,超时订单将自动取消。”本报记者 魏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