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4日电 11月14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有关部门和广东省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外逃20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许国俊被强制遣返回中国。
许国俊,男,中国银行开平支行原行长,涉嫌会同开平支行前后两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贪污、挪用巨额公款,2001年外逃美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文称,中方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国际司法执法合作,锲而不舍开展追逃追赃工作,余振东、许超凡分别于2004年、2018年被遣返回国,办案机关和中国银行已从境内外追回涉案赃款20多亿元人民币。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指出,许国俊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畏罪外逃且负隅顽抗,影响十分恶劣,其归案标志着开平支行案追逃追赃工作历经20年取得重大成果,也充分证明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逃匿多久,都难逃法律的制裁。
“我们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意志和决心是坚定不移的,将继续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说。
另据公开报道,2004年4月,余振东自愿回国受审,并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
今年2月25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开平支行原行长许超凡贪污、挪用公款一案。检方指控称,自1993年开始,许超凡利用担任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伙同余振东、许国俊等人,采用办理假贷款套取银行资金、占用公司正常还贷资金或直接转款等手段贪污公款美元6.22亿余元、港元1.29亿余元,挪用公款人民币3.56亿余元、港元2000万元、美元1.24亿余元。
今年10月13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许超凡贪污、挪用公款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许超凡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对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许超凡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