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悬在头顶的“定时炸弹”,为何总没人管?

大型户外广告缺乏安全认证,成为悬在头顶上的“定时炸弹”;门店招牌只用胶水粘住,“飞来横祸”不时降临;户外广告招牌长期处于无主状态,“僵尸招牌”隐患突出……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部分城市户外广告招牌安全事故频发,广告招牌设置乱象已成为城市公共安全顽疾。

业内人士建议,破解广告招牌安全治理难题,应尽快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和专项规划,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共同守护人们“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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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牌失范成“城市之痛”

根据当前部分城市广告招牌管理规定,户外广告牌主要指设置于较高楼层或高度的大型广告牌,门店招牌更多指设置于较低楼层或高度的小型广告牌。两者在设置方式、审批环节、管理部门等方面虽存在差异,却都可能因设置不当而产生安全隐患。

一处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正在拆除 黄宗治 摄

——缺乏安全认证,户外广告成“定时炸弹”。前不久,一块位于江西南昌市银田大厦32层楼顶、面积约1500平方米的大型广告牌,在历经一个多月作业后被成功拆除。该户外广告牌由于设置日久且无人管理,主体结构多处锈蚀,部分支撑杆断裂,有较大安全隐患。

南昌市城管局市容与广告招牌管理科科长万役华介绍,从2017年到2020年,南昌市拆除各类违规广告招牌数量分别为19975块、33221块、4712块、11640块。目前全市大型户外广告牌仍有2300多块,且多数无法提供安全检测报告。此类户外广告牌如同“定时炸弹”,隐患巨大。每起大风,所有城管队员都要上街巡查,因为一旦出事就事关生命安全。

今年5月6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兴华商贸广场,一块从6楼掉落的户外广告牌砸中一台正在行驶的车辆,驾驶员头部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量大面广、设置混乱的门店招牌频频“招祸”。此前,南昌市红谷滩区一位市民在路过小区沿街店铺时,被一块掉落的招牌砸伤。参与事故处置的紫金园社区干部谭兆华说,涉事门店招牌仅用胶水黏合,日晒雨淋之下,招牌掉落是迟早的事。红谷滩区城管分局工作人员付明达表示,相比于大型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设置所在楼层低、自身体积小,但量大面广,随处可见,其危害性不容小觑。

门店招牌往往设置于繁华街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一旦松动可能造成伤人毁物的严重后果。2018年8月,上海南京东路一商店招牌脱落,造成3死6伤,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无主广告牌增多,“僵尸招牌”隐患大。今年2月,广西柳州市城中区城管部门拆除了城区5块无主门店招牌。今年8月,江西省贵溪市城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拆除40多块“僵尸招牌”。“店铺停业后,店主们往往不会自觉处理招牌,在店铺转租成功前,这些遗留下来的无主招牌缺乏管理和维护,逐渐沦为‘僵尸招牌’,成了新的安全隐患。”贵溪市城管部门工作人员张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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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面审批”难遏隐患

近年来,尽管一些城市大力整治广告招牌乱象,相关事故仍时有发生。由于经营主体安全意识不高、城管等主管部门监管力量不足等原因,当前广告招牌安全管理仍存较大难题。

审批备案制度非强制,市场主体登记不主动,安全监管部门难以掌握情况。据了解,目前负责广告招牌审批备案的部门只负责登记,而安全监管部门不干预备案,缺乏排查风险隐患的抓手,以致相关制度约束力不强。南昌市行政审批局数据显示,今年截至8月份,全市仅有42个单位主动申请大型户外广告设置。

现有管理规范的约束性有限,安全漏洞较大。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即使部分市场主体主动提交申报材料,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也难以甄别。“单看申请人提供的照片,是找不出问题的。有些申请人甚至明知存在安全隐患,也先建再申。”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城市建设科工作人员黄若文说,对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现场跨部门联合踏勘很有必要。

现有的户外广告牌安全检测机制也存在漏洞。根据南昌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户外广告及其设施的设置者每年应当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安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告知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但这项工作属于市场主体的自觉行为,不具备强制性。

面对巨量的广告招牌,监管不足的困境凸显。受访基层干部认为,广告招牌安全管理的关键在于事前预防,事中事后的监管只能是修修补补。当前城管部门人员专业性不够、人手有限,平时靠人力上街巡查和肉眼判断,一旦出事难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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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管终生”该休矣

面对庞大的广告招牌体量,监管力量日益显得捉襟见肘。受访业内人士建议,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审批监管联动的同时,探索推广大数据智能化监管,加强审批、城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畅通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安全隐患上报渠道,及时排查风险。

今年9月1日起,《北京市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确定,设施设置前需进行安全影响评估,防止出现户外广告牌匾标识伤人毁物等安全事故。

万役华认为,要想有效堵住安全漏洞,类似“每年至少一次的安全性检测”制度亟须强化执行力度。

南昌市行政审批局城市建设科科长李乐平认为,以审批和城管部门为代表的主管部门应加强审管互动和提前介入,在申请主体登记、施工等关键环节,既做好服务,更要加强监管,引导设施所有人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摒弃“一审管终生”的观念。管理部门要形成常态化的安全隐患梳理排查机制,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