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系着国家未来和民族振兴,仅2021年就出台了众多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今年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旨在整合各方力量,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学校保护作为其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不仅承担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任,更要健全学校保护制度,保护学生在校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未成年人权益侵害案件很多都发生在校园内,如校园霸凌、性侵害、校园周边的故意伤害案件等,都对校园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应对校园欺凌事件中,学校承担了首要的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一方面学校要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另一方面,学校要积极与其他机关合作,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处理欺凌事件,对学生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早在2016年,教育部会同其他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起到了较好的指导作用。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进一步细化了校园欺凌的防治规定。
为了有效应对校园内发生的性侵犯、性骚扰现象,有效预防利用职业便利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学校也要把好校园工作人员的入职关,对凡是实施过强奸、猥亵、组织卖淫等一系列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人,实施“零容忍”制度。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入职查询制度,学校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依法履职主动开展校园工作人员的入职查询工作,与其他部门通力合作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大格局。
此外,学校内部还要加强教师的法律教育工作。针对虐待未成年人的高发性和隐蔽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5月7日颁布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都明确规定了强制报告的义务主体和违反报告义务的责任。学校老师作为密切接触学生的群体具有及时发现受虐待学生的便利条件,因此是法定的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之一。为了落实这一强制报告责任,学校要对全体教师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专项培训,让教师了解什么时候应该报告、如何报告、向谁报告等具体措施,才能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
法治校园作为法治社会的重要部分,法治校园建设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进程具有重要意义。从平安校园到法治校园,意味着工作重心不仅包括校园安全建设,还包括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法治实践,培养尊法学法守法知法的革命接班人。面对新形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经作出了一定的回应,立法、修法已经迈出了良法善治的第一步。因此,必须创新工作方式做好法治校园建设工作,塑造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打造平安法治校园。
一、理念更新,将法治培养成为一种信仰。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挑选鲜活的案例,用生动的形式来展开。要从娃娃抓起,抓早抓实,转变理念,重视幼儿园和小学阶段的法治教育,从小培养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将法治理念培养成为一种信仰,可以有效防止校园霸凌、校园性侵害等问题的出现。要将红色基因、爱国基因融入法治教育中,充分发挥红色文化、传统文化潜移默化的作用,培养尊法守法知法的革命接班人。
二、凝聚力量,助力法治校园。以学校为主体,举办一系列法治文化活动,如法治校园主题演讲,法律知识竞赛等。借助社会力量,与司法机关合作,邀请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专家,通过观看法庭庭审、模拟法庭等活动,让法治理念融入校园文化生活,在潜移默化中形成校园法治文化。同时发挥好社会组织的作用,可以设置值班制度,联系校外志愿者服务机构或者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服务工作站在校内值班,对个别问题少年开展个性化帮扶工作,为未成年人撑起法律的保护伞,推动平安校园建设。
三、科技融合,提升法治校园建设能力。运用法治方式和现代科技推进法治校园建设,推进校园治理精细化。一方面,重视运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技术提升校园安全设施建设水平,做到校园安全视频监控应设尽设、科学联网;另一方面,重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校园治理要素数据化、治理数据标准化,推动教学网与校园治理网多网融合,逐步打造“互联网+”校园治理模式。
四、特色鲜明,打造校园法治文化,重点在于实践。除了专门的法治教育,教师还应该在各个学科的教学过程中穿插法治教育。同时,仅教授学生理论知识是不够的,还要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法治教育不能局限在教室中,应该增加法治教育实践形式。例如,可以通过警校联合开展交通安全、禁毒教育等进校宣传活动,使法律常识深入人心。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离不开全面依法治国,法治中国离不开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离不开法治校园建设。面对新时代新问题,我们要时刻以新思想为指引,通过创新法治教育模式,培育学生法治价值观,以校园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校园,撑起未成年人的法治保护伞,助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助力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