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燃气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实行“多方联动”,扎实推动燃气经营、使用领域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了住建部门对城镇燃气安全的综合协调和行业监管职责,明确了市场监督、商务、文旅、卫健、教育、民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对城镇燃气安全的配合监管职责,明确了乡镇政府的属地责任和燃气经营单位、燃气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督促餐饮、医院、学校、福利院等燃气使用单位使用合格燃气器具、整改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用气业务指导、燃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燃气使用安全知识入户宣传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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