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管理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地下水管理有法可依

央视网消息:11月22日,国新办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水利部、司法部就今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地下水管理条例》进行介绍和解读。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20年,全国地下水资源量为8553.5亿立方米。经过加强保护和修复,推进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全国地下水年开采量从2012年达到最高1134亿立方米后,2020年回落至892亿立方米。

水利部副部长 魏山忠:目前,全国21个省区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采问题,个别地区甚至存在开采深层地下水问题。

魏山忠介绍说,超采导致地下水水位下降、水源枯竭,引发地面沉降、河湖萎缩、海水入侵、生态退化等问题。除了超采,还存在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导致地下水污染问题。

新出台的《地下水管理条例》聚焦地下水超采、污染突出问题,强化地下水节约保护、超采治理和污染防治,明确了严格地下水取水许可申请条件,明确规定划定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对超采、污染地下水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