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3日,保康县纪委监委、县人民法院等34家单位联合在紫薇广场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各单位结合普法责任和群众法治需求,通过设立咨询台、展板宣传、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宪法及其他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宪法宣传进乡镇
宪法宣传进乡镇
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维护宪法权威,12月3日,保康县公安局组织法制、治安、刑侦、交警、禁毒和全县11个乡镇派出所民警上街头进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在紫薇广场,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讲解主题法治展板、提供咨询服务等方式,现场为市民解读宪法、交通、禁毒、户籍、反诈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其间,共设置展板22块,发放宣传资料25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900余人次。
与此同时,全县11个乡镇派出所均设置宣传分会场,县、镇两级公安机关共12支宣传小分队同步开展集中宣传,以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促进人民群众尊法、懂法、守法、普法、护法。
宪法宣传进校园
12月3日,保康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走进县实验小学,开展“宪法知识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迎接12月4日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的到来。
宣讲员以“宪法伴我成长”为主题,通过宪法知识小课堂朗诵宪法等形式,结合人的出生、上学、工作、买房、退休现实生活,讲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县实验小学学生 王柏鑫:今天我学习了宪法,知道了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从今以后,我要遵守校规校纪,认真学习,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全媒体记者:杨韬 旷微 周群奥
通讯员:黄丽 王洁
特约通讯员:欧阳智慧
编辑:素洁
审发: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