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襄阳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联合发布了《襄阳市委组织部、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给予丁伟等144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保康11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获记功奖励。这是我市首次对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
据介绍,为弘扬先进,树立导向,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干事创业、担当作为,针对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2018至2020年度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经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审核推荐,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给予记功奖励。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对获得记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获奖人员所在地区或者单位经批准可以追加其他物质奖励。另外,给予记功的人员数量,一般不超过工作人员总数的2%,因此并非所有连续3年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都能获得记功。保康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家富表示,希望获记功奖励的同志们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以他们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担当,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幸福保康而不懈奋斗。
襄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记功奖励名单
来源:保康县融媒体中心
全媒体记者:付乐
通讯员:吕莉莉
编辑:素洁
审发:李广儒 尚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