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发布实施

近日,保康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获准发布实施。

保康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依据新修定的《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符合规划、依法登记,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同意的条件下,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同时,使用者取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可以转让、互换或者抵押。”的规定编制而成。此项重大制度突破,结束了多年来集体建设用地不能与国有建设用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的二元体制,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作者: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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