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红船观澜·坚持正确政绩观①)

最近到基层采访,有这样一段见闻:党史学习教育中,当地一个部门要列出“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清单,在是否将湖面蓝藻治理列入清单问题上,一度引发内部的争论。有观点认为,蓝藻治理是难题,防控难度大、耗时长,短时间难见成效,可能出力不讨好。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他们最终决定列入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承诺。随即,全部门化压力为动力,多措并举、攻坚克难,蓝藻发生次数较上年同期减少78%、累计面积减少84%,引得湖边居民赞声一片。

“为群众办实事,哪来的那么多患得患失?就是要敢于立‘军令状’!”这个部门的负责人说。工作中遇到难题是畏首畏尾还是迎难而上,考验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绩观。

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为谁创造政绩”。为政之道,以顺民心为本,以厚民生为本。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人民”二字铭刻在心,把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鲜明地写在旗帜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共产党员是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党员干部要始终锚定这个定位,以造福人民为最大政绩,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不断创造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政绩。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是人民的勤务员,这句话不是一个口号,我们就是给老百姓做事的。”树立正确政绩观,还必须明确“政绩由谁评判”。我们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群众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把群众的急难愁盼、安危冷暖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为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中。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涌现出一代代优秀共产党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为民造福的政绩观。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心中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草帽书记”杨善洲“只要生命不结束,服务人民不停止”,战斗英雄张富清深藏功与名扎根基层默默奉献……他们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以忘我的付出把实实在在的政绩印刻在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初心就是力量,使命就是方向。现在,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的赶考之路,前进道路上的风险挑战异常复杂严峻,广大党员干部唯有悟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贯穿在干事创业里,不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才能不负韶华、不负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