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从最高人民法院传来喜讯,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初评、考察调研和综合评定,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结果最终揭晓,保康县人民法院荣获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称号。全省仅有2家基层法院获此殊荣。
首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成果评选,深入总结了近年来地方各级法院特别是中基层法院在执法办案和审判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宝贵经验。其中,保康县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和山区地域特点,充分发挥审判管理的“杠杆”作用,在党组例会分析研判制、“问题案件库”、“微信+”办案等方面积极探索,受到评审组的充分肯定。
聚焦职能定位,推动审判态势分析研判常态化
该院围绕“把握问题导向、强化深度融合”的工作定位,坚持“每周通报—月度跟踪—季度汇总”模式,推进审判管理工作良性发展。每周一例会通报审判管理态势,向全院公布个人办案数、业务庭办案数、每周收结案、累计收结案、结案方式、结案率、调解率等数据,并对电子签章、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微信办案等信息化指标进行通报。
同时,把各项指标与襄阳市其他9个基层法院逐一进行对比,每月度进行环比,每季度撰写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对态势反映出的问题记录在册,按照院长—分管领导—庭长—法官的“四级负责制”原则,通过党组会、审委会、执行工作会进一步分析研究,加强对落后指标的督办检查,倒逼审判管理责任层层落实。
今年以来,该院受理各类案件3895件,结案3512件,结案率90.17%,法官人均结案数109.75,结案率位居全市法院第一,全省第14名。
聚焦司法改革,推动问题案件库入库出库常态化
该院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 “牛鼻子”,以对“问题案件”评查为抓手,及时发现并从源头上减少差错案件,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将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和指令再审以及超审限案件全部纳入“问题案件库”,由承办法官写出书面报告,对二审结果是否有异议提出意见,然后提交审判委员会一案一表进行评查,决定是否构成一般差错案件、重大差错案件或者不构成差错案件,最后根据对案件评查的情况,再决定是否出库。今年以来,有3件案件被评查为一般差错案件,均列入“问题案件库”。
同时,将案件评查结果与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法官晋升相挂钩,被评为一般差错案件以上的在法官年底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倒逼办案质量提升。
2018年该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17件,发改率15.09%,同比下降3.96个百分点。
聚焦群众需求,推动信息化与审判管理融合常态化
针对辖区山高路远、交通不便的实际,该院加大信息化建设应用力度,将电子签章、网上立案等信息化办案模式作为审判管理的动态指标,促进司法为民能力水平提升。
特别是面对送达“人难找”、下乡“路难行”的实际困难,该院积极探索建立“微信+”办案模式,要求法官受理案件后,通过耐心沟通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在征得同意的情况下互加微信,借助微信平台及时向当事人推送案件信息,高效开展庭前调解、证据交换、案款直赔等工作。
“微信+”办案模式推广以来,该院法官、执行员利用微信办案618件,成功调解112件,平均缩短诉讼材料周转时间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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