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狠批个别地方环境整治工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进驻4省区查实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个别地方整治工作敷衍应对弄虚作假被狠批

□ 本报记者 郄建荣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明明发现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55家企业家家都存在违法问题,且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大面积破坏。但当地政府却坚称没有一家企业有违法问题,不需要整改。贵州安顺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成为部分企业稀释排放工业废水的通道,甚至,督察组现场督察的当晚,仍有企业通过潜水泵偷排高浓度生产废水。同样被督察组抓现形的还有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代字营镇的非法小浮选加工点。

这是近日第二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以下简称督察组)公开通报的4起典型案例中的三起,除了这三起外,宁夏银川、固原部分垃圾处理设施长期“带病”运行问题也被督察组曝光。

督察组指出,去年12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4个督察组进驻黑龙江、贵州、陕西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后,通过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矿山生态修复交“白卷”

2021年12月,督察组对黑龙江进行第二轮督察。据督察组介绍,哈尔滨市阿城区现有55家在产露天采石企业,年开采量约占黑龙江省开采量一半以上。同时,这一区域还有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76处,占用土地面积1075.79公顷。

我国矿产资源法明文规定,不得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但是,督察组却发现,2016年以来,阿城区55家露天采石企业全部存在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其中,2016年,双利采石公司越界开采高达124.38万立方米。2016年至2020年,东辉采石公司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仅开采2.24万立方米,越界开采却达65.32万立方米。2016年至2019年,平山建材公司因越界开采被处罚8次,越界开采量达44.92万立方米。2016年至2019年,山林建筑材料公司因越界开采被处罚4次,越界开采量达20多万立方米,2021年9月又越界开采1万立方米。

督察组指出,对于露天采石企业普遍存在的越界开采违法行为,当地监管部门执法不严、履责不力,只是简单一罚了之;对于严重违法企业选择性执法,只将部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不少违法企业甚至多次获批延续采矿权或扩大采矿权。

据督察组介绍,《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将阿城区列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治理区”,《哈尔滨市阿城区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底完成49个矿山地质修复项目。2020年11月,黑龙江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指出阿城区废弃矿山未开展综合治理,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力度。

“阿城区以资金不足为由,至今仍未启动任何一项矿山修复工作。”督察组说,2021年12月督察发现,当地有关部门收缴的384万元矿山修复资金长期闲置,一直未使用。

更为恶劣的是,不仅没有开展矿山修复,2016年以来,阿城区还有29家采石企业存在非法占用林地问题,造成885亩林地毁坏,至今仍有118亩被毁林地未恢复。督察组说,大板桥采石公司多次因违法毁林开矿被查处,执法部门责令其在原址恢复造林,这家企业造林复绿后,为了开矿竟在2020年又毁掉已经恢复的林地近4亩,被督察组批:“明知故犯,屡教不改。”

督察组在下沉督察期间,通过现场核实查实,阿城区55家企业均存在违法问题,但是,“2020年,阿城区上报的问题清单显示,55家露天采石企业均未发现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不需要进行整改。”督察组明确指出,阿城区的做法是“整治工作敷衍应付”。

企业偷排高浓度废水

位于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的夏云工业园区,是安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主要园区之一。去年12月,督察组进驻贵州期间发现,夏云工业园区生态环境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环境污染严重。

督察组查出的主要问题包括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企业违法违规现象普遍以及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突出等。

据督察组介绍,夏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000吨/天,目前实际处理量为1400吨/天,处理能力严重不足。不仅如此,由于最初设计工艺主要是处理生活污水,因此,这个污水处理厂根本不能满足工业废水处理要求。

“2018年3月,贵州省有关部门要求当地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改造。但当地直至2021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再次指出后,才于8月匆忙启动。”督察组透露,截至去年12月督察进驻时仅完成部分设施改造,“园区污水处理厂成为部分企业稀释排放工业废水的通道。”同时,园区至今没有建设固废处置中心,一些企业随意倾倒或填埋固体废物。其中,中铝集团下属贵州顺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在厂区内违法填埋工业固体废物,监测结果显示,填埋区域渗坑积水化学需氧量浓度高达391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9倍,对水和土壤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督察组指出,夏云工业园区309家入园企业中有89家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企业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生产废水的现象较为普遍,现场随机抽查7家企业,发现有4家向雨水管排放污染物。监测结果显示,园区雨水管网内积存的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2695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34倍。其中,安顺市铝镁铝业有限公司长期向雨水沟排放强酸、强碱性废水。“现场督察的当晚,该企业仍通过潜水泵偷排高浓度生产废水。”督察组说,贵州协力启航科技有限公司也存在类似问题。

督察还发现,园区内还有一些企业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大量黑色污水通过雨水沟直排外环境,严重污染下游水体。现场督察发现,贵州贵亿塑料制品厂、黔川钢构、贵州典雅赣黔装饰材料等企业臭气熏天、污水横流。

“2017年5月第一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群众6次投诉园区雨污混排等环境污染问题,当地以‘企业雨污混排问题已整改完毕’敷衍塞责,实际企业雨污混排问题至今依旧。”督察组表示,2019年以来,收到涉及夏云工业园区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高达28次,当地均回复群众称“已办结”,但督察发现,很多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

其中,2016年以来,群众多次反映园区排污导致当地一处地下水自流井黄家龙潭受到严重污染。2019年3月,夏云镇政府向平坝区政府书面报告“污染系夏云工业园区企业违法排污所致”后,平坝区仍无动于衷,放任地下水污染问题持续至今。

更为恶劣的是,2021年2月,夏云工业园区为掩人耳目,擅自将受污染的地下水抽至下游毛栗河排放,结果导致毛栗河严重污染,甚至发生死鱼事件。现场督察发现,毛栗河污染依然严重。

督察组指出,这是夏云工业园区对突出环境污染问题长期放任的结果。

两起案例被批“性质恶劣”

在通报黑龙江以及贵州案例的同时,督察组还通报了在陕西以及宁夏督察时查出的典型案例。在通报这两起案例时,督察组同时使用了“性质恶劣”一词。

陕西省渭南市潼关县双桥河是黄河右岸的一级支流,在潼关县境内有寺底河、桐峪河、西峪河等支流,最终汇入黄河三门峡水库。督察组说,双桥河上游山区是重要的黄金等贵金属成矿区,当地长期以来对矿产资源开采及冶炼中存在的违法问题打击不力,排查整治不彻底,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督察组指出,早在1996年,国家就已明确要求,对土法选金企业责令关闭或停产。但是,去年12月,督察进驻期间,发现代字营镇仍有非法小浮选加工点违规建设。而且,企业沿河密集分布。督察组说,在双桥河流域沿河有采选、石渣加工等各类企业21家和1个工业园区,长期以来违法倾倒矿渣、侵占河道、采选矿废水与生活污水直排等。当地对流域内“三小”提金、违法倾倒矿渣等违法行为打击不力、监管不严,排查整治不彻底。“潼关鑫源矿业谎称已将外运尾矿砂运回,实际为就地覆土掩埋,性质恶劣。”督察组指出,潼关金星矿业未对违规堆存的尾矿砂进行处置,偷排废水行为经查证属实。潼关县有关部门对此视而不见,整治报告严重失实。

银川市河东垃圾填埋场距离黄河干流3.5公里,距离汇入黄河的坡子沟0.3公里。至督察组进驻时,河东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积存量达23万立方米,在填埋作业区形成了约72亩的渗滤液汇水面,对黄河水环境安全形成威胁。

同时,银川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被指“带病”运行。督察组说,银川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处于严重超负荷运行状态,恶臭扰民问题突出。现场督察时发现,在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浓度等均超标的情况下,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部分污水未经处理通过潜水泵直排。

督察组在披露固原市垃圾渗滤液污染问题时出现了“性质恶劣”一词。督察组说:“固原市西吉县马莲乡垃圾填埋场在渗滤液收集池违法设置溢流管直排渗滤液,性质恶劣。”

对于这4起典型案件,督察组表示,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