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至11月 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5341人

中新网2月10日电 1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组织开展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表示,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179件5341人,提起公诉3260件17465人,并实现了检察环节专项斗争期间存量案件全部清结。

有提问指,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局之年。检察机关是如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在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以及落实源头治理责任等方面,检察机关又有哪些细化举措?

对此,苗生明表示,2021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抓好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2179件5341人,提起公诉3260件17465人,并实现了检察环节专项斗争期间存量案件全部清结。

一是高位部署推动。2021年4月,最高检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会暨部署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会议,张军检察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系统总结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经验。同年8月,制定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意见》,为各地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提供指引。

二是依法推进实施。各级检察机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百日攻坚行动,助力清除涉黑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害群之马。严格落实“打财断血”的系列部署,坚持把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防止死灰复燃作为重要内容,确保“黑财清底”。

三是延伸职能助力平安中国建设,指导各级检察机关做好扫黑除恶“后半篇文章”,如辽宁省检察机关通过排查已办的涉黑恶案件1085件,梳理被害人796人,走访调查被害人536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救助23件32人,经与省财政厅沟通开辟“绿色通道”,共发放救助金68.5万元。

在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及落实源头治理方面,苗生明表示,我们紧盯重点案件督办指导,从全国范围筛选从全国范围筛选江西南丰“5·25”涉黑案、四川宜宾曹培均案等25件具有重大影响的、推进难度较大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及“四大行业”领域涉黑恶案件进行挂牌督办,通过领导包案、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等方式,依法高效办理“钉子案”“骨头案”,目前检察环节已办结提起公诉14件。严格抓实涉黑恶案件统一把关定性制度,加强对挂牌督办和重点涉黑恶案件的对下指导,把“不放过,不凑数”落到实处。

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对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涉黑恶犯罪依法批捕528件2503人、起诉495件4616人,制发检察建议478件。如湖北省检察院针对全省97件企业涉黑恶犯罪案件系统分析企业和企业家涉黑恶犯罪的情形和原因,案件范围涵盖金融、建筑、交通运输等多个行业领域,提出预防企业和企业家违法犯罪五项建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