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弘扬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日前,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扎实开展保康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对接,制定了《保康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审判需要,确定了全县人民陪审员名额,联合制定了《保康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确保选任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目前,已通过保康电视台、保康新闻中心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选任公告,并在各乡镇、村(居)委会集中地张贴选任公告,提高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知晓度。同时,个人申请及组织推荐等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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