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让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在2月15日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蒲淳介绍,企业信用风险已成为宏观决策和微观管理的重要因素,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就是从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出发,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环境。
当天,四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数量迅速增长,全国市场主体历史性跃上1.5亿户,其中企业数量达到4800万户。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和市场主体,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已成为构建现代化市场监管体系的重大课题,这对市场监管部门监管资源、监管能力、监管智慧化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监管针对性不强、发现问题比例不高等问题,亟需转变监管方式,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蒲淳介绍,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有效举措,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我国大国竞争力的重要抓手。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市场监管的一项创新性制度供给,对于构建信用导向的营商环境十分重要。
通过科学实施分类、精准研判企业信用风险;强化分类结果运用、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监测预警、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及相关保障措施,市场监管总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从“小切口”入手解决监管中的“大问题”,做到以更好的“管”促进更高水平的“放”,以信用增信市场主体,以信用赋能市场监管。
据悉,2019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11个地区开展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市场监管总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坚持以提升监管综合效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科学研判企业违法失信的风险高低,根据监管对象信用风险等级和行业特点,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食字上面一个人 下面是良心的良
“‘食’字上面是一个人,下面是一个良心的‘良’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王铁汉在回答食品安全领域监管相关问题时说,诚信、良心是食品安全的基本保障。
我国是食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拥有近1700万家食品生产经营者,有14亿的消费群体和每天近40亿斤的消费量。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天量的监管对象,借助信用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保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已经成为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共识和有力抓手。
对失信无良企业,将坚决予以打击,出重拳、强震慑、利剑高悬,让不法分子违不起法,甚至不敢不想违法。对于企业来说,信用记录既在政府部门的数据库里,更在老百姓、消费者的心中。
在食品安全领域,市场监管部门将食品企业的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四档,并据此确定检查的频次、内容、方式,这与信用分类管理的理念是一致的。比如:对于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连续2次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不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或者停止生产经营的,拒绝、逃避、阻挠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的,或者拒不配合执法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一律上调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对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直接定为D类。
对信用状况差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大幅提高抽检和检查的比例、频次,一旦发现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下一步,还将进一步推动食品风险分级与信用风险分类的有效衔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会同相关部门在准入、融资、信贷、征信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使失信者、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付出沉重的信誉代价、商业代价。
企业信用风险科学精准分类和具体运用场景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如何科学精准分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司长刘燕介绍,要从全面有效归集各类企业信用风险信息、构建科学且能不断迭代优化的指标体系、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等三方面入手。
在涉企信息归集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建设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通过公示系统依法归集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并对外公示的涉企信息。在依法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目前归集了全量企业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年报公示、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还进一步归集整理了投诉举报、互联网舆情、对外投资等动态信用信息。
在指标体系构建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借鉴国内外成熟的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经验和做法,运用大数据、机器学习等方法,制定完成了第一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包含企业基础属性信息、企业动态信息、监管信息、对外投资信息、社会评价信息等5个一级指标和25个二级指标、81个三级指标,初步实现了对全量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
在信息化系统建设方面,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发建设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制定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技术方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数据规范》等技术文档,明确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的技术框架、基础功能、数据接口规范等事项,为各地实现对企业信用风险的自动分类提供了信息化技术支撑。
当然,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对企业的分类不是目的,目的是在于运用分类结果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运用场景越丰富,监管便利性就越高,企业获得感也就越强。《意见》指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作为配置监管资源的内部参考依据,主要应用于市场监管系统各业务领域对企业的监管工作,具体有三种场景。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的运用场景。通过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检查方式,可以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在与专业领域风险防控有效结合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将通过推进企业信用风险管理,实现各专业领域监管效能的普遍提升。特别是对于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进一步实现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
近年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它们正处在发展初期,可能会产生这样那样的问题,这就要求充分发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的作用,实施科学有效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的前提下为他们留出发展的空间,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因此,需要与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相结合。
此外,《意见》还鼓励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进一步拓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综合运用,不断丰富运用场景,提升监管效能。鼓励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探索对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扩大工作的覆盖面,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防患于未然 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
防患于未然始终是目标和追求,风险监测预警是防范化解风险、争取工作主动性的有效方法,对企业、对政府、对全社会都有好处,能够提高整个社会的稳定性、财富的安全性和群众的获得感。
《意见》要求,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工作,根据各专业领域监管的需求、监管的重点,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中构建监测预警模块,对企业信用风险进行监测预警。一方面,要强化对企业主要风险点的监测预警,要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高风险行为特征,选取若干与企业信用风险关联度高的重点指标项,比如异常注册、异常变更、投诉举报异常增长等情形,进行实时监测,及早发现企业风险隐患并依法处置,推动监管关口前移。
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的综合研判处置,通过综合分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整体信用风险状况进行科学研判,及早发现高风险区域和高风险行业,采取定向抽查、专项检查等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实现由被动监管向主动监管转变。
提高监管精准性有效性 各地已有很好实践
各地在工作实践中,通过将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切实提高了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已经有了很好的实践。
北京通过健全“通用+专业”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科学调整指标和权重,对企业实现自动分类、动态调整,实现分类成果共享运用。运用相关成果,日常监管与2020年相比,2021年在抽查检查企业户数上下降了50%。
山东省构建了重点领域“2+4+N”差异化监管体系,把自选动作与规定动作以及当地特殊情况完整融合,将90%监管资源用于高风险企业,监管效能有效提升。
浙江省已迭代优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至3.0版,对中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提高了87.6%。
福建省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后,监督抽查问题发现率提高了57.1%。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企业有哪些实际利益
企业是一个国家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企业生存发展的质量关系到一个国家的高质量发展和国家的竞争力。通过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做到有效监管、公正监管,为守法诚信企业打造良好宽松的经营环境,让违法失信企业处处受限,有利于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同时,能够有效防范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过度干预,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服务企业发展。这对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力也是一种约束。
但也需注意,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动态调整的,企业应重视自身信用积累,依法诚信经营,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等方式,降低自身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的市场信誉和竞争力。《意见》还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综合运用,增强信用价值“获得感”,助推“良币驱逐劣币”正向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