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工匠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保康选拔“首届乡土名匠”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二十条”,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培养选树岗位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才的能工巧匠,进一步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新伟大的创业氛围,引导和鼓励全县广大劳动者开展技艺传承、技术传授、技能提升,进一步激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助推乡村振兴,服务我县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开展首届“保康乡土名匠”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和条件

(一)选拔对象:在本县农村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满5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的劳动者或产业领头人,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崇尚劳动,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极致的精神和独具匠心的创造力,代表保康农村当前该行业领域的高水准,并为带动所在镇(村)产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二)选拔类型:

1.具有一定技能的产业领军人才。

2.技术过硬的技能拔尖人才。

(三)行业范围:

1.工艺能手:篾匠、木匠、根雕(根艺)、刺绣等。

2.种植加工能手:烟叶、茶叶、药材、蔬菜(含食用菌)、林果等。

3.养殖能手: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蜜蜂养殖等。

奖励办法

产业领军技能人才和技能拔尖人才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6名,名额共30个。以县委、县政府名义颁发“保康乡土名匠”奖牌(奖杯)和荣誉证书。

1.获得一等奖的人员,奖金10000元,授予“保康乡土名匠”称号,并按程序向县总工会申报“保康县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参加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2.获得二等奖的人员,奖金8000元,授予“保康乡土名匠”称号。

3.获得三等奖的人员,奖金5000元,授予“保康乡土名匠”称号。

4.获得优秀奖的人员,奖金2000元。

5.选拔活动设优秀组织奖10名,颁发奖牌。

视频制作:刘雅琦

编辑:正红

审核:李广儒 李运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