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十四件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少儿图书典型案例公布

人民网北京2月25日电 (记者任妍)记者从国家版权局获悉,近日,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中央宣传部印刷发行局、中央宣传部反非法反违禁局、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教育部教材局、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启动“青少年版权保护季”行动,严厉整治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等出版物及电商平台领域侵权盗版乱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版权环境。

据悉,2020年以来,各地查办了一批制售传播盗版教材教辅、少儿图书的典型案例。

案件一,北京海淀赵某某制售盗版教辅案。

根据举报线索,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破获该案。经查,2020年3月以来,赵某某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在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工作期间获得的“百朗英语听力风暴”系列图书的电子资料,印制《百朗英语听力风暴高二英语听力》等侵权出版物6种、60130册,向四川、宁夏、江苏等地的学校销售牟利。2021年9月,北京市海淀法院判决赵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案件二,天津薄某某制售盗版教辅案。

2020年10月,根据举报线索,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一家无证经营的印刷窝点进行检查,查获大量涉嫌侵权盗版教辅等出版物,共计197种40931册,涉案金额148万余元。2021年7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薄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案件三,浙江丽水“11·6”侵犯在线教育音视频课程著作权案。

2020年12月,浙江省丽水市公安机关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查获盗版付费类音视频资料50余万部、容量50余T,涉及118家权利人企业的教育辅导、有声图书等数千种课程。经查,冯某于2020年初伙同杨某、夏某等人利用技术手段非法截取各类线上教育音视频资料,通过其网店等渠道,按照低于正版价1折的价格对外销售。2021年10月浙江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4名被告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至缓刑,并处罚金25万元至2.6万元不等。

案件四,浙江绍兴施某某等涉嫌侵犯著作权案。

2021年2月,根据举报线索,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公安局破获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经查,施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利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在线教育音视频课程,通过其开办的多个网店销售牟利,涉案金额75万余元。目前6名嫌疑犯被取保候审,已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案件五,安徽宿州“12·10”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

2020年12月,根据转办线索,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公安分局对该案进行调查,查扣涉嫌盗版图书96种、9178册。经查,饶某、李某等人从河南、河北等地购进考研类盗版图书,通过网络渠道销售,涉案金额260余万元。2021年11月,安徽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饶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7万元。

案件六,山东淄博“9·01”涉嫌制售盗版教材教辅案。

2020年9月,根据市场巡查线索,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公安部门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调查,成功捣毁一涉案仓库,查获首批涉案出版物140种、70.5万册,码洋约1900余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截止2022年1月,专案组已累计刑事拘留涉案犯罪嫌疑人15名,查扣涉嫌盗版中小学教材教辅170余万册,总码洋约2900万元。

案件七,山东聊城“11·16”制售盗版教材案。

2020年11月,根据举报线索,山东省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一窝点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教科书65852册。经查,张某某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制作大量盗版教材教辅。2021年11月,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判决张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案件八,河南开封“2·21”涉嫌制售盗版教辅案。

2021年2月,根据“扫黄打非”基层站点提供线索,河南省开封市公安机关会同“扫黄打非”办公室、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对该案进行调查,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打掉非法印刷、储存窝点6处,查扣印刷生产线4条,各类机器设备12台,印刷纸张10余吨,查获成品、半成品盗版图书50余万册,涉案价值7000余万元。经查,王某等人在开封设立印刷窝点,组织非法印制各类盗版图书,交由经销商徐某、张某等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对外推销至全国十余个省市。

案件九,河南郑州“12·16”涉嫌销售盗版教辅案。

2020年11月,根据举报线索,河南省郑州市“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部门对石曹王村一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盗版教辅出版物56种、24万余册,涉案金额540余万元。

案件十,河南许昌“1·05”涉嫌制售盗版教辅案。

2021年1月,根据上级移交线索,河南省许昌市版权部门会同“扫黄打非”、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许昌某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教辅成品93600册、码洋12.4万余元,半成品213500套。

案件十一,河南新乡“4·12”涉嫌销售盗版教辅案。

2021年4月,根据安徽阜阳转交线索,河南省新乡市版权部门会同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摸排查到一个印刷黑窝点,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教辅4万余册。经查,2020年5月起,王某某等通过多家物流公司将高某某印刷装订的盗版图书发货至指定地点,并在物流公司收取货款,涉案金额50余万元。

案件十二,河南平顶山“3·19”涉嫌制售侵权教辅案。

2021年2月,根据版权部门移送线索,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湛河区公安分局侦破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65名,捣毁仓储窝点7处,查封印刷厂2个,印刷设备28台(套),查扣涉嫌侵权盗版教辅出版物50余万册,初步查明涉案价值9000余万元。经查,2020年以来,承某以实体书店为掩护,在网上散布盗版教辅图书销售信息,获取订单后委托雷某和李某进行印刷,后组织人员将盗版图书发往全国各地。

案件十三,湖北黄石肖某某涉嫌销售盗版图书案。

2021年4月,根据上级移转线索,湖北省黄石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捣毁一个非法储存、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窝点,现场查获各类涉嫌侵权盗版出版物38万余册(盘),总码洋1510.5万余元。经查,2020年11月以来,肖某某通过电商平台对外销售侵权盗版音乐培训、考级类出版物。

案件十四,广西钦州邓某某涉嫌销售盗版教辅案。

2020年12月,根据上级移交线索,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灵山县委宣传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某书店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教辅7.9万余册,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通过追根溯源,又查获侵权盗版教材教辅和工具书等出版物44万余册及半成品、印刷设备一批,案值约2000万。目前9名涉案嫌疑人均已移送检察机关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