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加力促乡村振兴

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在新的历史关口,应继续发挥财政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力提效,更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长期以来,我国始终将“三农”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在新发展阶段,要继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大力保障乡村振兴的合理投入。同时,要看到,今后一段时间财政运行处于紧平衡状态,亟需进一步提升财政的政策效能、确保支出提质增效,在保持投入规模基础上优化支出结构和效率。

加大重点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将资金花在刀刃上。在当前面临较大经济下行压力形势下,可重点围绕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和基础工作加大投入,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助力农民共同富裕。一是财政资金分配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薄的地区倾斜,在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的总体稳定。二是完善农业补贴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三是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加大产业帮扶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和要素集聚,做优乡村特色产业,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四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发展,推动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持续提升。

强化“三农”投入保障机制,优化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确保投入总量持续增加,同时,通过挖掘存量、优化增量,做好“盘活”和“撬动”文章。应进一步拓宽财政资金筹集渠道,按政策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所得收益等,提高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比例。应在保持合理举债规模基础上,鼓励政府债券更多用于乡村振兴项目。应深入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加强项目间、部门间的资金整合力度,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落实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和统筹使用政策,将存量资金更多用于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应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保费补贴、财政贴息等方式,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升资金整体效益。

继续加强政策引导、机制创新,鼓励多元主体协同投入。未来乡村振兴投入规模巨大,亟需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首先,继续完善财政奖补和风险补偿机制,激发金融服务“三农”的积极性。尤其应大力支持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完善贷款贴息、担保、保险等机制,支持农民发展生产和就业创业。其次,加快投融资模式创新应用,充分发挥社会资本投资“三农”的市场化、专业化优势。进一步挖掘投资潜力,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投入乡村振兴领域。此外,政府也可进一步创新财政支出方式,采取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投资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入。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要进一步强化政府间协调和统筹谋划,切实提升工作合力和资金效率。应健全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协同推进机制,持续强化各项资金和政策的统筹和衔接。尤其是应以产业发展为主要内容,加强乡村振兴的规划引领,做好项目谋划和高质量储备工作,从源头上提高资金效益。特别是加强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资金监管和规范高效使用,切实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